为保证我校2016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硕博连读暂行办法〉的通知》(黑大校发〔2011〕22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硕博连读工作的组织领导。
2.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硕博连读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3.开展硕博连读的学院由院学术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的硕博连读工作。
二、选拔原则
1.坚持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保证硕博连读的选拔质量。
2.严格审查,认真考核,确保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招生学科及名额分配
请参考我校公布的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略)。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且无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心健康。
5.具有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籍的学制三年的2014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阶段的研究生、定向及委托培养研究生)。
6.已完成硕士阶段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及选修课的课程平均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7.大学外语四级或以上级别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提供其它有公信力的外语资质证明,如PETS4:60分、IELTS:5.5分、TOEFL:80分、BFT(中高级):120分等。
8.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的科研基础。
9.有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申请程序
1. 学生申请。3月11日17时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填写《黑龙江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须经硕士阶段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申请登记。
2.学院初审。3月114日17时前,院学术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对其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3. 研究生院复审。3月15日12时前,研究生秘书将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学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
4. 网上报名。3月11日,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
5.初试。3月15日,研究生院组织硕博连读选拔初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为外国语,满分100分。
6.复试。研究生院组织各接收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由院学术委员会确定,原则上应为博士生导师。复试小组对初试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各学科具体复试方式及内容请申请人联系相关学科咨询。
7. 录取。复试后,各学院依照招生名额在复试合格考生中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并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和普通招考的录取考生一并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生资格后占用当年的博士生录取名额。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