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面向2013级、2014级、2015级在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符合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推免生
无违纪情况、课程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2.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统考生
无违纪情况、课程学习成绩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且申请人成绩在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70%。
三、名额分配
学校向各院系下达硕博连读的名额分配表,所分配的名额中不含直博生。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对硕博连读生的选拔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各院系的院长(主任)是本单位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院系在复试工作中应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培养能力,合理分配导师的招生数量。每位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人数(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公开招考)按照学校审批的招生计划执行。
(三)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基金申报工作要求,凡是2016年申请到研究生培养基金的导师,其招收2016级博士生的数量不得超过培养基金批准的招生数量。
(四)对于2015年推荐免试复试、接收阶段申请硕博连读的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予以拟录取。
(五)实行回避制度。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本院系硕博连读资格的人员不得参加选拔的相关工作。
(六)《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及《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承诺书》在各招生院系留存5年。
五、有关说明
(一)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将于2016年9月取得博士生学籍。
(二)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后,将享受国家及学校有关博士研究生的待遇,其硕士生待遇自行终止。在取得博士学籍后,若申请人中途终止博士学业,须返还博士助学金与硕士助学金之差额。
(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2015级硕士研究生若在硕士阶段第二学期出现课程成绩不合格或重修的情况,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四)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2015级硕士生(含休学且全部课程随同2015级上课的2014级硕士研究生)不允许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2013级、2014级硕士生可在入学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获得硕士学位,否则不再允许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五)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生不得参加硕士生“双向选择”就业,不得报考外单位博士生。
(六)定向(或定向就业)、委托培养的硕士生,须经定向(或定向就业)、委托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
(七)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将实行全面收费。2016年入学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人民币1万元。学校将继续加大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资助力度,通过设立学业奖学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六、硕博连读资格选拔工作流程
(一)公布符合条件硕士生名单、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各院系须于2016年3月11日下班前公布按照《2016年硕博连读资格成绩排名计算规则》(见附件2)核算出本单位相关年级的硕士生成绩排名,并公布本院系自定的申请硕博连读的成绩排名要求、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生名单、硕博连读选拔名额,同时公布复试工作安排及要求。
(二)个人申请及网上报名
1. 按照公布的受理申请时间,各招生院系受理个人申请。
2. 凡符合条件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3)经硕士生导师同意,并由申请专业的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后方可申请。
3.网上报名及缴纳复试考试费
(1)网报时间:2016年3月14日-21日。
(2)报名网址:请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请 使用中国研招网账号登录,没有中国研招网账号的请注册后登陆。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下载需填报的申请材料。报考我校“千人计 划”导师(吴国雄、马庆位、陶龙宾、石碰、王鹏飞等导师)的申请人,专项计划请选择“****”,报考其他导师的申请人不选择此项。
网上报名完成后,请考生打印并填写《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从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家推荐书》、《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博连读)》封皮,与《报名信息简表》、《专家推荐书》、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等依次装订在一起。
3.考试方式:请选择“硕博连读”。
4.网上缴费:考生报名需缴纳复试考试费100元/人,直接通过研招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5.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生院系教务办公室提交《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博连读)》、《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3)、《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博连读承诺书》(附件4),并参加招生院系组织的复试。
(三)复试
1. 复试时间及相关安排
各招生院系自定复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申请人。
2. 复试人员组成
复试工作由各招生院系组成复试考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一般应由不少于5人的正高职人员组成,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并配备一名秘书进行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申请人报考的导师须为复试小组成员。若有考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因故或应回避不能参加复试考核工作的,可在复试前委托该复试小组中1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进行考核。
3. 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外国语的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以及专业综合面试。
其中,外国语的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要求全面考察申请人员的外语听、说、读等的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20分。
专 业综合面试以考察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为重点,并参考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 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时,还应重视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 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80分。
4.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的听力、口语、阅读能力测试成绩(满分20分)+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满分8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 复试程序及复试记录要求
复 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要有详细考试提纲,切实做好现场记录(复试应全过程录音、录像,专业综合面试应有书面记录、成绩),记录申 请人的打分情况表不得涂改。复试结束后,复试小组应给考生做出书面评语。复试完毕后,复试的录音、录像磁带(光盘)及面试记录在各招生院系保存3年(未通过复试者保留1年)。
(四)体检
通过复试的申请人需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学校校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安排见附件8。
(五)硕博连读资格确定
1. 各招生院系根据申请人的复试成绩,在充分考虑导师在读博士生数量、导师科研经费及学科建设需要的基础上,在学校下达的名额内进行硕博连读资格确定,并公示3天。
2.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请人不能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1)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
(2)复试不合格的;
(3)未参加复试的;
(4)不签订硕博连读承诺书的;
(5)体检不合格的。
(六)合格名单报送
请各招生院系于2016年3月21日下班前将《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博连读)》(由人事档案所在院系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硕博连读合格人员名单》(附件5,含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七)成绩排名复查
研究生院将对各院系报送的《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硕博连读合格人员名单》人员的成绩排名进行复查。
(八)合格名单公示
通过研究生院复查的《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硕博连读合格人员名单》(附件5)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发文公布。
七、本通知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八、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2519679,82589675
联 系 人:李永华 刘 卓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