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处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委员汇报了上级部门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的相关要求及下达资金,并介绍评审的标准、程序、名额分配及复核情况。各学院汇报了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公示情况。会上,评审委员成员针对拟推荐学生进行表决投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评定结果。
高宏强调,各学院要及时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业发展和经济情况,把握重点资助对象,把经济资助与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国家奖助学金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中的激励作用,引导其自立自强、诚信感恩。
文/李超颖 图/孙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