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助学金设置
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奖助学金分为基本奖助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部分。基本奖助学金覆盖全部推免生,根据学校规定按月发放(学业奖学金部分一次性发放)。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1.推免硕士生
推免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设置见表一和表二。
表一 2017年推免硕士生基本奖助学金设置
等级 |
额度(元) |
比例 |
一等 |
16000 |
70% |
二等 |
13000 |
30% |
表二 2017年优秀推免硕士生专项奖学金
等级 |
额度(元) |
比例 |
一等 |
10000 |
5% |
二等 |
5000 |
10% |
2.直博生
直博生入学后全部享受博士生基本奖助学金。优秀直博生专项奖学金的设置见表三。
表三 2017年优秀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等级 |
额度(元) |
比例 |
一等 |
30000 |
10% |
二等 |
10000 |
25% |
注:直博生一等专项奖学金包括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和学校优秀专项奖学金两部分
二、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1.奖助学金在复试时评定。参加奖助学金评定的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非定向类推免生,“4+1”辅导员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软件学院硕士生按软件学院要求评定奖助学金,国防生只参加基本奖助学金评定。
2.对于本校推免生,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以大学期间综合考评成绩的排序为依据,复试成绩为参考;对来自英才学院、威海校区的推免生要统筹考虑。
3.对于外校推免生,奖学金的评定将综合考虑推免生本科所在学校及综合考评成绩、面试表现等方面情况。
三、其他
1.推免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由各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制定,有关标准参见推免生奖助学金评定指南。
2.由于推免生的复试是分批次进行,各院(系)奖助学金名额要统筹使用,本校推免生和外校推免生可以分开确定名额,具体分配由各院(系)根据情况确定。
3.对于接收质量高的院(系),奖助学金比例可适当放宽,但需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