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接收推荐免试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接收学科与接收计划
第二条 我校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考生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为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军队指挥学6个一级学科。接收计划为22人,其中:公安学、公安技术各7人,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军队指挥学各2人。详见附件《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针对公安工作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的特点,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接收女生人数不超过本学科接收计划总数的15%。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三条 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免试考生,应为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专业功底、创新意识、培养潜质和综合能力,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能够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申请与审查
第四条 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免试考生,应当于规定日期前将按顺序装订的以下材料寄达我校研究生院(邮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316)2067568,邮政编码:065000):
(一)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学生证复印件1份;
(三)本科成绩单1份(须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四)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其它材料复印件1份。
第五条 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免试考生,应当于2021年9月28日至9月29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第六条 我校对推荐免试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于9月30日前确定并公布复试人员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第五章 复试
第七条 我校按照一级学科组织推荐免试考生进行复试。复试时间为10月中旬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测试、心理素质测评等,具体如下:
(一)专业笔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及应用情况。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
(三)外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阅读能力和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5分钟左右,满分100分。
(四)心理素质测评。主要评估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采取相关量表上机问卷测试和专家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复试成绩由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测试得分按权重相加得出,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专业笔试得分×40%+综合面试得分×50%+外语测试得分×10%。复试成绩及综合面试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则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心理素质测评不计入复试成绩。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六章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八条 申请攻读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免试考生,应参加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具体组织实施方案以公安部通知为准,参加人员名单由我校研究确定,有关要求详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七章 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九条 申请攻读我校法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军队指挥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免试考生,应参加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参加人员名单由我校研究确定,有关要求详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八章 录取
第十条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接收计划,按照分一级学科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综合考虑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确认并接受,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校互联网网站招生信息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2年6月发放。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我校公安学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统一招警考试。其他学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自主就业,主要通过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以及创业等形式实现。
第十二条 推荐免试考生录取后,第一学年可享受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金额为12000元或8000元。其他学年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第十三条 被录取的推荐免试考生应当在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之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对于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五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邮政编码:065000;
(二)咨询电话:(0316)2067568;
(三)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cppuyzb@163.com;
(四)学校网址:http://www.cppu.edu.cn;
(五)学校微信公众账号: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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