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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龙教授拥有法理学博士后、哲学博士后两个研究经历,现任教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并兼任西北政法大学基层司法研究所所长,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教授,具有扎实、精深的理论功底,近年来在各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取得了非凡的学术成就。
王国龙教授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个案入手,结合法理与情理对我国转型社会中复杂的法律生态系统与处于司法改革中的基层司法作出了深刻而透彻的分析。在器物文化飞速发展的当今,制度文化与群众法律理念的滞后性在基层司法中体现的尤为深刻,乡村诉讼多、处理难,舆论与司法频繁发生冲突成为转型社会基层司法的显著特点。那么如何处理好法律与人情的关系、法理与情理的关系,使法律不仅是一个严谨的制度,而且能真正渗透、应用于基层司法之中。王国龙通过由浅入深的讲解向我们指出,基层司法应努力借助情理和法理,通过情理型司法来丰富司法论证的结构,才能够不断强化个案司法的法律教育功能、引领社会公正。法律人在不断努力提高自身法律水平的同时仍要注意,法律的生命不仅在于逻辑,而且在于生活——法律人在不断强化自身法律水平的同时应当心中永远保持着对人情、善良与正义的向往,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最佳的契合点。
王国龙教授的这场报告聚焦于当今转型社会基层司法的焦点,所引出的问题清楚深刻、发人深省,给在场师生带来了很大的启发。在司法改革不断推进的今天,社会对法律人才有了新的要求,希望我校法政学院师生能在不断的自我提升中,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迎时代之帆,在我国司法改革这条道路上作出自己的努力与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