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军队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军训〔2017〕6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16〕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全面考察,选拔优秀人才。
(二)统筹兼顾,改善学缘结构。
(三)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二、复试名单确定办法
参加学院复试的考生基本条件为:政策加分后成绩符合2017年军队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基本线要求,应届本科生政策加分后总分达到300分。复试名单区分报考专业(不区分研究方向),按照政策加分后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具体条件为:
(一)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120%的比例(小数点向上取整)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则均进入复试。
(二)按条件(一)未进入复试,但总分达到360分的考生,以及所有报考非军事学专业的在职干部上线考生,进入复试。
三、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信息审核、政审、体检等五项内容。其中,笔试和面试各按100分计入总成绩;其它内容为定性考察,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实行一票否决。
(一)笔试
笔试包括英语和数学,满分各50分,考试时间各60分钟。其中报考“军事装备学”和“军事装备”专业的考生只考英语。复试笔试主要用于考察考生初试英语和数学水平的真实性,对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差距较大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德才表现和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人。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三)信息审核
审查考生学籍和学历资格,确认考生身份信息。
(四)政审
审查考生提供的政审表和相关佐证材料。
(五)体检
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对考生进行体检。
四、录取名单确定办法
区分报考专业在复试合格考生范围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名单。
(一)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名单确定(不含工程硕士专业)
按上级下达的复试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名单。根据学科主管单位意见和考生意愿,由学院确定考生研究方向。
(二)非第一志愿考生和工程硕士专业考生录取名单确定
按条件(一)未进入录取名单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到工程硕士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工程硕士的考生一并排名,综合考虑考生总成绩、招生限额、专业相近性、学科主管单位意见和考生意愿,最终确定工程硕士专业的录取名单,并由学院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和研究方向。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放弃复试资格
1.军队各院校的复试时间基本一致,若考生选择参加其他院校的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我院的复试资格。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二)关于信息公开
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我院实行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相关信息在军械工程学院信息网(军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民网)发布,同时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电话:0311-87992123)。
军械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