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招生考试的相关要求及《河北农业大学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规定,经各招生学院复试并公示,现将目前已完成复试的考生拟录取名单上网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批为准。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4月17日,共计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我校研招办或招生监督部门反映意见或举报问题,以便及时核实和反馈。
研招办:0312-7521303,yjshzhsh@hebau.edu.cn
招生监督部门:
研究生学院党委:0312-7521499,fgj888@126.com
学校纪委:0312-7521306, xjiwei@heb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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