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布方式
(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
(二)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录取与否最终以教育部录检结果和我校发放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
考生请于5月20-26日登录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点此登陆),我校将按此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将录取通知书邮寄给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另行通知。
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档案(详见《关于2021年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调档的通知》)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档案仍未转入学校者,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二)户口迁移证(报到时提交)
户口是否迁到学校由本人自愿决定。保定市区外的同学如迁移户口,请在入学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时提供:
1.省内考生:
常驻人口登记卡(户口页)、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省外考生:
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内各项内容须真实准确,户口迁往地一栏一律填写“河北省保定市河北农业大学”。
来自本校的学生及保定市区的同学,不需办理户口迁移。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
1.党组织关系在河北省内的党员,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通过网上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办理。
接收单位填写要求如下:
(1)考取保定校区研究生填写“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学院(考生考取的学院)委员会”,其中考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研究生填写“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学院(考生考取的学院)总支委员会”。
(2)考取理工系的研究生填写“中共河北农业大学理工系总支委员会”,考取海洋学院的研究生填写“中共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2.党组织关系在河北省外的党员,须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农业大学委员会,接收单位为:河北农业大学**学院(考生考取的学院)。入学后两周内学生本人将介绍信交到培养学院党组织,由培养学院统一办理转接。
(四)团组织关系转接
需要线上线下同时接转。
接收单位填写要求如下:考取保定校区研究生填写“共青团河北农业大学**学院委员会(考生考取的学院)”。考取渤海学院理工系的研究生填写“共青团河北农业大学渤海校区委员会”,考取海洋学院的研究生填写“共青团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委员会”。
1.线下团关系转接:需要本人开学报到后将团员证以及介绍信交至所在班级团支部,并由团支部所在培养学院团委统一办理接转。
2.线上团关系转接:收到拟录取通知并确认后,各位团员即可通过智慧团建发出申请转入考入培养学院团委。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向我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12-7521303。
(三)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邮编:071000
(五)有关招生录取事宜将及时在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予以关注。
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院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