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随复试工作进度陆续公布
一、国家政策
1.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链接)
2.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链接)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链接)
二、学校招生简章
1.学院简介、简章和专业目录(链接)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简章(链接)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简章(链接)
3.各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联系方式(链接)
三、各学院(中心)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四、学校通知
1.初试成绩查询通知(链接)
2.提交加分证明材料的通知(链接)
4.复试管理办法(链接)
5.复试工作安排(链接)
7.资格审核的具体要求(链接)
8.政审表(链接)
9.素质和能力考核登记表(链接)
10.往来交通方式(链接)
11.打印复试通知书(链接)
12.调剂至外校工作流程(链接)
五、拟录取名单公示
(一)学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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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校公示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各学院(中心)上报给学校的2016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公布,进行校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此名单为拟录取名单(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正式录取名单需要经学校审核后上报湖北省招办和教育部、再经全国录取联合检查通过后才能正式确定。如在审 核中发现有不合格考生,将及时通知所在学院(中心),并由学院(中心)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在领到录取通知书之前保持有效电话畅通)。
temp_16042615557453.rar 补录公示 补录 取消拟录取及补拟录取 放弃录取公告 补录取
六、保留入学资格(仅适用于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通知
七、签订定向合同或定向协议书(仅适用于拟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