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主要工作内容 |
主 要 负责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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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前 |
1、根据国家公布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分学科专业统计合格生源名单。 2、根椐国家教育部精神和要求起草我校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3、在校园网上初步确定复试时间。 4、开展预调剂工作。 5、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6、公布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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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27日 |
7、各学院分管院领导组织学位点领衔人、学位点助手、复试专家和研究生秘书进行复试工作培训,布置硕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等。 8、发放复试通知书(报考本校的一志愿合格生源和调剂考生)。 9、各学院和学位点制定复试方案,报研究生院并对社会和考生公布。 10、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命题、制卷)。 |
学 院 招生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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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 |
11、考生(含调剂考生)按要求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资格审查,并凭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到学院报到、领取复试具体办法和安排。资格审查和报到统一在生命科学楼一楼进行(各学院指定研究生秘书负责报到和发放复试安排表和具体办法)。 注:复试费须刷卡缴纳(不收现金),标准为120元/人·次。 |
研究生院 学 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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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4月5日 |
12、各学院组织考试及评卷。 13、各学院、学科(领域)组织英语口语和英语听力测试。 14、各学院、学科(领域)组织专业面试。 15、学校组织心理健康测试(3月28日-29日)。 16、校医院组织体检(3月28日-29日)。 17、学院将拟录名单报研究生院。 |
研究生院 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学 院 校 医 院 招生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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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8日 |
18、少量调剂考生及破格考生的复试。 19、审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20、上报拟录取名单。 |
研究生院 学 院 招生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