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2016年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各位同学:
为顺利完成学校2016年推荐免试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和师范院校推免生补偿计划,以下统称推免生)网报和录取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育部推免生主要政策解读
将推免生工作分为推出和接收两个独立的环节。推出阶段不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即可申报全国所有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师范院校推免生补偿计划除外);10月25日前未取得接收资格的推免生,推免生资格自动取消。
二、2016年推免生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中完成。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各位同学,在9月22日后(具体时间以系统开通时间为准),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仔细阅读相关通知,按系统要求的时间完成网上注册、缴费、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和填报志愿等。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推免生可同时选填三个志愿单位(即接收单位)或专业,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请及时向志愿单位或志愿学院联系,咨询能否取得复试资格以及复试要求。推免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相关通知信息,如收到复试通知,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复试通知。未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不能被招生单位录取。
请仔细阅读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相关说明和短信提示,留意志愿单位和志愿学院的相关通知。为确保及时收到“推免服务系统”和志愿单位的相关通知,请勿变更手机号码并确保通讯畅通。
三、每位推免生只能接收1个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推免生虽然可以接收多个志愿单位或专业的复试通知,也可以参加多个志愿单位的复试,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只能接收1个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已完成待录取(即在“推免服务系统”已接收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若欲接收其它志愿单位的待录取通知,须与已接收单位联系协商取消待录取资格。推免生未通过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则录取无效。
四、完成志愿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后,推免生不得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无须参加11月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推免生不进行现场确认,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报考录取信息为准,推免生因填写信息虚假、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完成拟录取工作的推免生将直接进入接收单位2016年研究生拟录取库,明年无须参加接收单位的研究生复试。若因出国、就业等原因无法进入接收单位继续学习,建议在2016年4月前与接收单位联系,协商放弃拟录取资格,以免影响其它考生学习机会和本人学籍信息。
六、按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016级新生在2016年9份报到时,须出具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七、未尽事宜,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学校和志愿单位的相关通知为准。
特此
研究生院 教务部 校团委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