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 相关文件精神, 在充分考虑我校研究生教育特点的基础之上,现就制订武汉科技大学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基本要求
1 、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 [2009]1 号)和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 1999 年)的文件精神,分析总结本学科在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经验,吸收与借国内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探索符合国情、校情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保证学校 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 、所有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必须制订培养方案。
3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应 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要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要 着重加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应用能力、适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二、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培养方案应包括学科简介、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与学分、课程设置及实践环节、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部分。
1 、学科简介
学科简介主要介绍本学科的师资、科研情况、研究生培养条件及主要特点。
2 、培养目标
①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 应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培养学生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② 必须 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最终成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③ 掌握一门外国语。
3 、主要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有研究基础,不求全繁多。在保持学科原有优势和特色的同时,关注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研究领域。对同一专业内研究方向的数目不做硬性规定,但以上述要求及下述条件为原则。
设置研究方向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有实际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和结构较为合理的联合指导小组;
2 )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相关的科研成果;
3 )能开出所需的理论课和实践课;
4 )有相应的实践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
4 、培养方式
1 )实行集中学习,统一管理的方式。
2) 指导工作由校企联合承担,即实行双导师负责制。 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 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 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
5 、学习年限与学分
1) 学习年限一般为 2 年。 1 年时间为课程学习, 1 年时间为实践实习。
2)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 32 学分,其中课程(不包括 实践专题) 学习不低于 18 学分,学位课学分不少于 11 学分。详细情况如下表:
课程 类别 | 课程设置 | 学时 | 学分 | 学分分配 |
学 位 课 | 自然辩证法 | 32 | 2 | ≥ 11 |
基础英语 | 72 | 3 | ||
选 修 课 | 知识产权 ( 指定选修 ) | 32 | 2 | |
实践专题 | 自定 | |||
创新 课 | 文献阅读与开题报告 | 2 | ||
参加本学科领域新技术进展讲座或学术活动 | 2 | |||
补修课 | 各领域自定 | 不计学分 |
(六)课程设置与实践环节
课程设置分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学位课指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必修课,非学位课指指定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每门课程学分设置一般不超过 3 学分。每学分对应的标准学时数为 16 学时。实践按专题设置学分,每个专题不超过 3 学分。
专业课程的设置应强调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学习与实践。同一专业或同一领域培养方案除专业方向课可以不同外,其它课程设置应保持一致。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1 年。 实践教学环节 学分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根据行业、职业领域对专业学位人才知识与能力结构的要求, 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应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创新 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为增强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综合性以适应职业竞争的需要,应增加应用型课程的开设,可与企业、事业或实体等单位合作,开设一些提高学生实践工作能力的课程,还可开设一些与职业资格认证相关的课程。 课程学习要与实践课程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可以在现场或培养基地完成。
(七)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文献综述以行业技术发展与工程应用为主要内容,强调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应用。要求查阅 40 篇以上与选题有关的近五年的专业文献,其中外文资料至少 10 篇以上,阅读后写出不少于 8000 字的书面报告。综述内容包括本研究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水平、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及应用前景。
开题报告主要介绍项目的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预期成果和计划安排。开题报告应以文献综述报告为基础,要求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包括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和生产关键任务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方面的课题)。
(八)学科领域新技术进展讲座或学术活动
应参加 3 次以上本学科领域新技术进展讲座或学术活动,并写出综述报告,由导师给出成绩。计 2 学分。
(九)学术成果的要求
在申请论文答辩时,必须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公开发表 1 篇以上学术论文,或有一项通过鉴定的产品研发成果。
(十)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特点和选题,灵活确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十一)教学大纲和参考书目
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都应该编写教学大纲。教学大纲内容应包括内容摘要、基本要求、先修课程、主要参考书(专业课程至少有两篇以上外文参考书)、适用专业等。
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应经导师小组审查,承担全校公共课程的学院还应对公共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