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调整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拟接收法律硕士(法学)第2批调剂考生3人。
1、调剂条件
(1)申请调剂的考生第一学历原则上应来自于“211” 工程及以上高校;
(2)申请调剂的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应为“211” 工程及以上高校(包括学校认可的专门政法类高校);
(3)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可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法学(0301)且本科毕业专业代码为0301法学类的考生调剂,其它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入该专业;
(4)申请调剂的考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线,且满足我院划定的“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复试分数线;
(5)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填写《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6)按照1:1.5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以考生将《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交至我院的顺序择优确认复试名单。
3、接收申请调剂的时间截止2015年4月3日下午2点,额满为止。
4、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由我院组织的统一复试。
5、咨询与监督电话:027-87859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