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安排,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我院复试工作的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2013年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要求,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达到以下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免试推荐研究生不参加复试)。学院将不再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总分315,单科40(满分100),60(满分150)
软 件 工 程: 总分315,单科40(满分100),60(满分150)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
计算机技术专业: 总分300,单科40(满分100),60(满分150)
软件工程专业: 总分300,单科40(满分100),60(满分150)
二、复试及加试内容与形式
1、心理测试:学院组织所有符合条件参加复试的考生及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进行心理测试。没有参加心理测试的复试考生将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
2、 体检: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4月12日下午到余家头校区、马区东院医院参加体检。
3、笔试:程序设计(不限语言)、编译原理
4、实践能力上机测试:主要考察C语言程序设计及程序调试能力。
5、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专业英语、综合。
6、加试:凡是以同等学历报考我院的考生加试以下科目:《编译原理》、《C语言程序设计》,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 |
考核内容 |
地点 |
4月12日 8:30-11:30 |
报到及资格审查 |
马区鉴湖主楼(IT楼)12楼计算机学院会议室 |
4月12日 14:00 - 16:40 |
体检 |
余家头、东院校医院 |
4月12日 18:30-19:20(第1组) 19:30-20:20(第2组) |
心理测试 |
马区鉴湖主楼(IT楼)9楼 详见报到时的学院公告 |
4月13日 8:30-11:00 |
笔试 |
马区鉴湖主楼计算机学院 |
4月13日 14:00-15:30(第1组) 16:00-17:30(第2组) |
机考 |
详见报到时的学院公告 |
4月13日 18:00-21:00 |
加试 |
另行通知 |
4月14日 8:30-11:30 |
面试 |
余家头校区计算机学院会议室 |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费100元,在复试的资格审查时凭校财务收据统一收取。
根据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参加复试(审查原件,收取复印件):
1、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院开具的学籍证明;
2、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
3、所有往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
4、所有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网络(继续)学院学籍科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3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5、所有非武汉理工大学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13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
6、所有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
7、所有获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和毕业证及教育部留学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8、凡是准考证上注明“复试时请出具学历证书认证证明”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备案表,不能提供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之和,满分为100分,考核形式主要为笔试、实践能力上机测试、面试,折算系数如下。
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核将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考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历(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加试本专业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参加三门国家统考科目考生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35% +〔(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1.5〕〕*15% +复试成绩*50%
参加四门国家统考科目考生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5〕*50% + 复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英语听力*15% + 笔试*50% + 面试*20% + 上机测试*15%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成绩为零,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公示复试及拟录取结果。
六、奖学金评定办法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精神,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获一等奖学金,委托培养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其他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奖学金等级按其录取总成绩排名确定奖学金等级。
注:全额学业奖学金为研究生所在专业的学费标准,全额学业助学金的标准为240元/月。
七、双选工作时间和地点详见报到时学院的公告。
八、咨询电话:
027-87216780 86582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