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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本站小编 武汉大学/2015-08-02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总指标46人。其中,提前攻博、硕博连读17人、直博生5人,计划招收定向就业生不超过5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一般计划:外语45分,业务课60分,总分 180 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理工类):外语35分,业务课60分,总分180分。

三、复试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依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

四、复试要求

(一)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

我院各专业复试均在资环院大楼(信息学部七号楼)内。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1)人文地理学、资源环境监测与规划、土地资源管理

时间:514 8:3012:00  地点:院320

   2)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时间:5148:3012:00  地点:院504

   3)环境科学

时间:514 8:3012:00  地点:院220

   4)环境工程

时间:514 8:3012:00 地点:院410室(地理室)

   5)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时间:514 14:0018:00  地点:院320

请考生于513 日报到时,在学院一楼大厅复试流程表中确认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考生名单公布于学院主页(见附件1),请大家注意查看。

514 日,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和研究生证提前15分钟到本专业复试地点现场抽签,按顺序答辩。

不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2、资格审查

513 14:30,参加复试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学生证,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和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到资环院309室华翔老师处进行资格审查。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费用

513 15:00,复试考生到资环院307室刘潇老师处交100元复试费。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听力测试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

2.考生以PPT的形式汇报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复试小组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评判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面试。复试小组以面试形式,对考生治学态度、动手能力、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时间为20分钟。

4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学科考生,按照《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进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的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5.提前攻博、硕博连读考生及直博生免复试。

(三)成绩核算

考生的总评成绩(初复试成绩加权)是确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类别的依据。其中,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成绩占 40 %

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30 %,考生提交报告的评价成绩占30 %,面试成绩占4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复试

1.在同一二级学科内,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导师复试,初试成绩未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调剂导师复试。

2.跨二级学科的考生不得调剂。跨学院调剂,原则上调入和调出专业相同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和调出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调剂。

凡申请调剂导师复试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见附件2),经调入、调出两位导师同意,调入、调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线下考生不得调剂导师及专业。

五、体 检

 513日上午信息学部校医院。具体要求:

1、一张1寸彩色登记照片;

2、不用空腹;

3、费用35元。

4、上午10点前到所在体检点领体检表;

5、硕博连读、入学考核、直博学生均参加体检。

六、录取原则与奖助学金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复试分数线、招生指标和入学考试总评成绩进行复试录取。

奖助学金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文件进行评定和分配。

七、信息公开

经复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920       Emailwdyzjc@whu.edu.cn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7-68778676   Email liuxiao@whu.edu.cn

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院审核。

八、其他事项

加试时间:513 14:00-18:00,地点:资环院大楼410室。加试考生513 日上午体检后进行资格审查。

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O一五年五月四日

附件1 2015博士招生考试上线人数信息表

附件2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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