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研究生2015-2016学年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学业奖学金
1、全日制在籍非定向就业2014级和2015级博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2015年9月入学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强军计划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
2015-2016学年度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的2014级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研究生社团和学院活动;
5、符合电子信息学院申报学业奖学金有关学术成果规定的要求。
三、评定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一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6000元;二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3000元;三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比例为70%左右,三等奖学金无须个人申请。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其中,一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4000元;二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2000元;三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比例为70%左右,三等奖学金无须个人申请。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二个等次,其中,一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加2000元,评奖比例30%;二等学业奖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全额学费。二等奖学金无须个人申请。
获得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的2014级学历硕士、学历博士和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可获评“优秀研究生”称号。
具体评选细则见附件,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交至电子信息学院316办公室曾昕老师处。
电子信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子信息学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和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细则(试行).doc
奖学金申请表.docx
新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