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学科专业:美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5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与美学专业今年的招生规模,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美学专业复试录取小组如下:
组长:何畏
副组长:柯群胜
成员:谭燕保、韩征顺、向荣
联系人:王春
二、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3日。接受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要求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4)应届毕业生持具有完整注册记录的学生证、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须加盖其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 复试内容与办法
a) 实行差额复试。
2、专业课笔试内容为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题型设置参照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听力测试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口语交际能力与专业综合素质。第一部分是英文自我介绍;第二部分是专业知识综合问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2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时间、地点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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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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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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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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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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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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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校区行政楼
三楼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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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后才能参加体检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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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4日上午
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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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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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校区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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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4日下午
>13:00-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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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专业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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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校区0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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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4日下午
14: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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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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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校区0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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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4日下午
15: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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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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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校区0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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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25日上午
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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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历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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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校区0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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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A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B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C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D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E体检不合格者
3.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公示一周。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外语学院监督电话:027-59367300
七、其他事项
1、专业复试报到地点:
阳光校区07—334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59367300 联系人:王老师
报到登记时间: 3月23 日8:00-12:00,14:00-16:00
2、参加复试时请务必带上身份证和2015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按考号就座。
3、根据学校复试通知有关规定,考生在学院报到时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
武汉纺织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