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建设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国家公共卫生事务和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在我国设置公共卫生硕士(Master of Public Health 英文缩写MPH)专业学位。开展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医学学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观念的转变,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共卫生事业从业队伍,提高我国公共卫生工作的总体水平,增进人民健康将产生积极作用。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14〕18号文件精神,我院今年计划招收75名公共卫生硕士。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从事公共卫生及有志从事公共卫生事业的在职人员。
三、招生学位类别、招生专业领域及招生计划
院系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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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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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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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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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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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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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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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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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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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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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
2014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网报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网址为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请按网站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
现场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7月11-14日,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规范、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2014年10月16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7月10日,所有考生自行登录学位网进行网上报名。为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性,请考生仔细检查核对,在此期间可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7月11日-14日;
现场确认地点:外地考生按所在地省教育考试院通知确定现场确认地点,湖北考生现场确认
点为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华科主校区工会教工活动中心一楼大厅(乘车至关山口站)
考试时间:2014年10月26日,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五、考试科目及大纲
考试科目共3门,政治理论、英语、公共卫生综合(流行病学基础占60%、公共卫生和社会医学占40%),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待划定联考分数线后由我校自行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余2门全国联考。
考试大纲:《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2014》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六、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考生(包括部队院校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学信网、学位网进行论证的有效学历和学位论证报告(学信网址:http://www.chsi.cn/;学位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rz/;湖北省学位网:http://hbxw.e21.cn/)。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院在复试前必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录取前我院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材料交研究生院留存备查。报考资格不符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负。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招生录取办法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汇总的全国联考考生成绩测算当年的复试指导分数线,我院严格按照国家指导分数线并综合考察本院考生实际情况,择优录取。
八、学习方式
突出专业学位应用性强的特点,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技能,教学方式可以采用课程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的比重。安排社会实践和实习环节,让学生将公共卫生理论和方法应用于实际公共卫生问题的解决之中。培养方式采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双导师制或导师组形式。
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2—4年。课程学习为每学期集中安排一段时间学习,在校学习的时间总和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
按培养计划的要求,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完成公共卫生现场实践,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授予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
九、教学地点、合作单位、收费标准
教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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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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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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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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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科公共卫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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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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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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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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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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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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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科大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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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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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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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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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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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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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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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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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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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卫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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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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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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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卫生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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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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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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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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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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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27-83692341
联系人:袁老师
通信地址:武汉市航空路13号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MPH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30
Email:mph@mails.tjmu.edu.cn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