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以下简称:中欧能源学院)201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0人,以学生自愿申请并通过中欧能源学 院公开选拔方式择优录取。中欧能源学院与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联合培养双学位专业硕士(085206动力工程)计划招生20人,与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联合培 养双学位专业硕士(081300建筑学)计划招生15人。以联合培养学院推荐考生、双方共同组织复试的选拔方式,择优录取。
中欧能源学院双学位学术型硕士实行以两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欧方硕士培养年限为2年,中方学术型硕士培养年限为3年。欧方学制学年包含在中方学 术型硕士学年中。中欧能源学院实行中欧双导师制,具有灵活的导师选聘机制。硕士生的师资由中方教授(研一开始,附件三)和来自希腊,法国,意大利,西班牙 和英国的教授(研二加入)组成。学院已开设中方和欧方课程,欧方课程实行全英语教学。目前,学院围绕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能源效率五个技术领 域开展人才培养。学生修满要求的学分并通过中文、英文学位论文答辩可以获得由华中科技大学颁发的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7Z2)专业科学硕士学位,和由 法国巴黎高科颁发的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专业欧洲硕士学位(法语: Mention “Sciences pour l’energie”, spécialité “Energies propres et renouvelables”) 。培养的毕业生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具备清洁与可再生能源领域一流岗位的职业要求,较快成长为该领域的精英。目前,中欧能源学院学费及奖学金按照华中科 技大学现有政策执行。每年学院还将资助部分学生前往欧洲实验室、机构或国际企业参加不少于4个月的学习和实习。学院介绍请点击 http://www.ceicare.edu.cn/ --研究生教育。
联合培养学生的欧方硕士培养年限为2年,中方专业硕士培养年限以报考所在院系规定的培养年限为准。同样实行中欧双导师制。学生修满要求学分并通过中文、英文论文答辩可以获得报考所在院系的专业硕士学位和由法国巴黎高科颁发的清洁和可再生能源专业欧洲硕士学位。
为协助考生了解中欧能源学院复试工作,3月14日和18日14:00在华中科技大学西五楼三楼举办复试咨询会,欢迎广大考生参加。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我院初试成绩和“调出调入双上线”原则,学生自愿申请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只录取合格生源。
3、根据复试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 参加复试考生基本要求:
1 第一批复试对象:
⦁ 报考我院的上线生(优先录取);
⦁ 联合培养学院推荐的考生。
2、 第二批复试对象:
⦁ 校内拟调剂考生。请考生本人应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recruit.gs.hust.edu.cn)上申请,经调出院系确认同意后,经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复试通知将在系统中送达考生,考生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 华中科技大学11个院系下设限定专业并符合“调出调入双上线”原则的校内学术型科学学位调剂生。11个院系下设限定专业为: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① 工程热物理 (080701)
② 热能工程 (080702)
③ 动力机械与工程 (080703)
④ 流体机械与工程 (080704)
⑤ 制冷及低温工程 (080705)
⑥ 化工过程机械 (080706)
⦁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①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1)
② 机械电子工程(080202)
③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03)
④ 车辆工程 (080204)
⑤ 工业工程 (0802Z1)
⑥ 精密仪器及机械 (080401)
⑦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402)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① 电气工程 (0808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① 材料学 (080502)
② 材料加工工程 (080503)
③ 纳米科学与技术 (0805Z1)
④ 数字化材料成型 (0805Z2)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① 生物化工 (081703)
② 生物医学工程 (083100)
⦁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① 光学工程 (080300)
② 光电信息工程 (0803Z1)
③ 材料物理与化学 (080501)
④ 物理电子学 (080901)
⑤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080903)
⑥ 电子信息材料与元器件 (0809Z1)
⦁ 自动化学院
①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81101)
②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81102)
③ 系统工程 (081103)
④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081104)
⑤ 导航、制导与控制 (081105)
⑥ 信息安全 (0812Z1)
⦁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
① 光学工程 (080300)
②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00)
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00)
④ 生物医学工程 (083100)
⑤ 生物医学光子学 (0831Z2)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① 市政工程 (081403)
②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81404)
③ 环境科学 (083001)
④ 环境工程 (083002)
⦁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① 水利工程 (081500)
⦁ 复试分数线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分数线;
⦁ 报考我院的上线生名单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复试报到登记安排:
报到登记时间:3月14日 8:00-17:30;
登记地点:华中科技大学西五楼二楼(无登记不能参加复试)
五、复试报到登记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 报考我院的上线生和联合培养学院推荐的考生都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到登记时提交):
1. 填写《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硕士项目申请表》 (附件一)中、英文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原件交验)及复印件一份;
3. 准考证(原件交验)及复印件一份;
4. 复试费100元,复试报到时缴纳;
5.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①学历证书原件(交验)及复印件一份;②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中文成绩单英文翻译文本一式两份;
6.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交验)及复印件一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在校中文成绩单和复印件、中文成绩单英文翻译文本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7. “政审表”(附件二,明确说明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应届生请提交加盖本科毕业院系公章的复试政审表或复印件一份;往届生请提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政审表或复印件一份;
8. 写好本人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的信封2个。地址一定要准确,收件人要明确,字迹要清楚(在信封背面注明考生准考证号);
9. 我院上线考生均需进行“心理健康测评”,不参加该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评”通知请见附件七。
10. 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2. 凡要求所交材料不齐全,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复试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西五楼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教育中心205室 邮编430074
六、复试流程、时间和地点安排
七、体检(含推荐免试生):
报考我院的上线生请按照通知时间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无需空腹,体检费35元,费用自理。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后, 由校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我院,请考生一定在体检表上标注中欧能源学院(代码122)及准考证号。
本校推荐免试生未参加体检的,本次也要体检。
校外推荐免生须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后的体检表寄至华中科技大学西五楼中欧能源学院205室。未参加体检者和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体检时间:3月14日下午
八、复试拟录取
1. 报考我院的拟录取生由中欧能源学院公示。联合培养的拟录取生由中欧能源学院与联合培养学院联名公示。
2. 在十个工作日内(含)接受考生申诉。
3. 公示后,报考我院的拟录取生与中欧能源学院签署拟录取协议和资助协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合培养的拟录取生与报考所在院系签署拟录取协议和资助协议,时间地点请咨询报考所在院系。
4. 未尽事宜由中欧能源学院、联合培养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学费及奖学金
从2014年起,我院学术型学费收缴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标准统一执行。研究生奖助体系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相关办法统一执行。
十、其他事宜
考生参加复试的旅费、食宿费、复试费和体检费等费用考生自理。
十一、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教育中心办公室(西五楼205室)
咨询电话:027-87559713 刘老师、蔡老师
咨询QQ群:148070136 (学生姓名+(原)报考专业和院系名称)
申诉电话:027-8755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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