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复试分数最低要求:
理论经济学:总分174,外语44,业务课一60,业务课二60。
应用经济学:总分174,外语44,业务课一60,业务课二60。
复试采取差额方式,经济学院录取人数:参加复试总人数≈1:1.4(不含硕博连读考生)。对各个专业,由于报考上线的人数不同,淘汰率会有所不同。
二、考生复试报到和体检安排:
1、复试报到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15日(周五)上午9:00,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314室)。
2、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报到,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网上报名时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②教授、副教授推荐信二份(具体格式到研究生院网下载);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④往届硕士毕业生: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硕士毕业学校及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⑤报考由原单位委托培养的考生还须携带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公函。
⑥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科技奖励材料复印件。
注:硕博连读学生网上报名时间5月10日8:00--5月13日24:00,教育部网报网址:yz.chsi.com.cn.
注:应届考生不交③④两项材料。
考生到经济学院教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参加经济学院的复试。
3、收费:复试费用按照100元/人收取。
4、体检时间: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含硕博连读生)于5月15日或18日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每人35元。体检后,校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我院(请考生在体检表上注明学院代码310)。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心理测试:即日起可以通过客户端测试,具体操作如下:http://eco.hust.edu.cn/zsxxz/1349.jhtml
四、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一)专业面试(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核):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占复试成绩的80%。
(1)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①考生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以求学、科研经历为主):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和成绩,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情况和科研实践情况;
②考生陈述自己的学术研究经历和学术研究成果(如参加的课题,发表的文章等):考察考生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重点阐述自己在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研究、学习计划,包括:研究领域及选题、从事该研究的基础及优势、为完成研究,在完善知识、能力结构方面的安排、研究的基本架构、拟发表成果(专著、研究报告)的大纲、成果预计达到的水平等。
注:参加复试的考生要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见附件1)。准备三份打印稿,参加复试时交给复试小组成员。
(2)综合素质考核
①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②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工作(包括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③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 5月16日(周六)上午9:00—12:00。
面试地点:东九楼A307、309、A311、A313。
(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对每名考生单独进行考试,占复试成绩的20%。
1. 考试内容:英语听说考试分三个部分:
1)老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约1分钟;
2)考生听一段约2—3分钟的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2分钟;
3)主考老师就考生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3分钟。
2. 考核评分标准:
1) 听力理解准确程度;2)语音与语言准确性;3)话语连贯性;4)语言流利程度。以上四项得分累加即为考生听说考试总分。
3. 时间: 5月16日(周六)下午2:30—6:00。
4. 地点:东九楼A307、309 、A311、A313。
注: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 *50%+复试总成绩*50%(复试外语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五、公布拟录取名单:
5月18日(周一)下午4:30,研招网和经济学院网页上、经济学院告示栏处同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名单将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
5月18日(周一)下午5:00:拟录取学生在经济学院一楼103教室集中,学院拟与初录考生签订《录取协议》和《博士生录取承诺书》,公示期结束无疑议且初录名单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协议生效。
六、学费与学业奖学金
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2015年入学的研究生均需在报到时向学校缴纳学费。学业奖学金将在9月份研究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评定细则进行评定。
以上安排,在时间、地点方面若有变更,以当天通知为准。
经济学院
20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