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将于2015年5月16日—5月18日组织博士研究生复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组织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我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3、成立监察小组,检查我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律、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博士生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外语 40分、业务课一40分、业务课二40分、总分:160分。
三、复试人员名单(不含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
考生编号 |
姓名 |
104875100000665 |
张向群 |
104875100000672 |
章雪婷 |
104875100000656 |
郑隆浩 |
104875100000664 |
张鹏 |
104875100000655 |
曾小虎 |
104875100000025 |
李建祥 |
104875100000670 |
黎子鹏 |
104875100000669 |
田苑 |
104875100000666 |
李国胜 |
四、复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外语水平、心理健康测试等。
五、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 专业复试(80%)+ 外语听说测试(20%)
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六、复试工作时间表:
1、报到时间:5月15日下午15:00—16:00
报到地点:南一楼4楼东406室电信学院教务科。
考生报到时需提供:
(1)交验身份证/军官证,同时提交复印件;
(2)交验准考证,同时提交复印件;
(3)学历证明: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往届生交验硕士学位证书,同时提交复印件;
(4)应届生提交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政审表; 往届生提交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政审表(见附件1);
(5)应届生提交(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往届生提交(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2份(见附件2);
(7)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表》(见附件3)(考生必须严谨求实地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以便了解考生的专业水平,一旦成果部分的陈述发现弄虚作假,将视为学风问题而不予录取,考生拟订的研究计划,录取入学后可以根据导师的意见做出调整);
(8)报考由原单位定向培养的考生还须携带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公函原件;
(9)复试费:100元;
考生报到时领取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情况记录表》;
(2)《2015年博士复试体检凭证》。
2、心理健康测试:(含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
参见:http://eic.hust.edu.cn/contents/67/4796.html
3、外语听说测试:
时间:5月16日 上午 8:30—9:30
地点:东九楼A105
4、专业复试:
地点:东九楼A106
5、体检(含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
时间:5月18日 上午8:00—11:30
地点:主校区医院,考生准备1寸近期免冠照一张,体检费35元。
七、复试初录及信息公示:
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复 试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复试专业、初试分数、复试分数、加权总分等)将于5月18日下午公示,研招网和学院网页同时发布,同时也在南 一楼电信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东406)外墙发布,公示名单按照加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10日内接受考生 申诉。投诉电话:87543704。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