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细则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细则如下:
一. 组织领导
1. 复试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曹治国 副组长:张 耀、沈安文
组员:沈 轶、桑 农、王燕舞、徐金榜、刘文中、赵 勇、潘林强、张新宇
2.招生监察组
组长:张 耀,副组长:沈安文、王 敏
组员:周纯杰、孙志刚、张 朴、刘振元、刘建国、王永骥、张发雄
3.复试专家分组:
英语听说测试专家组由我院英语应用能力强的专家组成;
专业面试专家组由我院在岗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
为了确保复试工作免受干扰,专家分组情况在测试开始前半小时公布。
二.复试细则
1. 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资格线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分数线。
复试名单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各专业招生人数与复试成绩一起公布;复试结束后,允许复试合格的学术型考生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向专业型调剂。
2.复试时间安排
2014年03月14日上午、下午考生到我院报到,进行心理测试;
2014年03月14日晚上18:30~21:45,专业综合笔试;
2014年03月15日上午08:30~12:00,专业面试;
2014年03月15日下午14:30~17:30,英语面试;
2014年03月16日全天08:30~12:00,14:30~17:30,导师宣讲;
2014年03月17日上午公示复试总成绩,考生选择录取志愿;
2014年03月18日录取和公示,导师和学生开始进行双向选择。
体检时间为3月16日上午和3月17日下午,自备体检费35元,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推免生在其就近医院体检,校外免试生将体检表寄回学院研究生科。
3. 报到时考生需提供证明自己身份的材料。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和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否则后果考生自负。
4. 专业笔试成绩折算后占40分;专业面试成绩占40分,面试小组由我院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20分。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
5. 笔试为专业综合考试,笔试考题分两组。复试笔试科目:第一组为微机原理,电路理论,数字电路和其他综合(如计算机C语言);第二组为数据结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和其他综合(如计算机C语言)。初试829科目的考生和控制工程专业的考生一律选择第一组综合,其他考生可选择第二组综合也可选择第一组综合。若选择第二组综合的考生人数到达学术型复试人数的10%,两组考生的成绩需按照每组学术型考生平均成绩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6. 英语听力测试统一安排在复试笔试前进行,根据听到的两段材料进行作答,占7分。英语口语测试分6个小组按学校规定执行,考生成绩按照每组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英语口语测试分两个部分,一是考生背景介绍和问答,二是阅读一篇短文,复述短文内容并讨论。
7. 考生专业面试分9个面试小组进行,其中专业学位3个小组,科学学位6个小组,9组考生成绩按照平均分相同的原则进行折算。
8. 复试环节其他事宜安排按照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执行。
9. 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学校规定折合成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以下称总成绩综合排名,两类考生独立排名。
10. 总成绩综合排名方法:依次按总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英语成绩的优先顺序由高到低排名。
三.学术型研究生录取流程
1. 第一步: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术型考生综合排名确定全学院录取入围人(比例1:1),第二步:入围者录取或调剂到各专业,第三步:入围者从录取的专业选择到录取的系,第四步:各个系完成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录取。
2. 专业录取:当考生原报专业入围生源数不大于该专业招生数时,当然被录取到该专业(不能被调剂到其他专业);若考生原报志愿专业入围生源人数大于该专业的招生人数,按照1:1的比例综合排名靠前的被录取到该专业,其他考生为调剂生,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调剂到其他专业。
3. 系录取:先是原报志愿入围生按照综合排名高低依次选择拟录取系;再是调剂生根据综合排名的高低选择系拟录取系。
4. 导师录取:导师和学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录取关系和最终录取的专业,最终录取的专业可以不是原报专业,也可以不是进入该系时的专业。
5. 免试推荐学生,可参加双向选择重新确定导师,但须在复试开始前完成;
6. 每个系录取的人数不能突破学院下达的数目,每名导师录取的人数不能突破自己的招生限额。
四.专业型研究生录取流程
1. 招生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型考生和学术型调剂生的综合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录取入围名单,学术型调剂生的排名在原报专业型的考生之后;
2. 进入录取入围名单的考生根据排名高低选择意向就读的系;
3. 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确定录取关系;免试推荐学生可参加双向选择重新确定导师,但须在复试开始前完成;
4. 每名导师最多只能招收两名专业学位学生;每个系录取的人数不能突破学院下达的数目,每名导师录取的人数不能突破自己的招生限额。
五.学业奖学金
1. 学业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一年级学业奖学金根据入学成绩确定;
2. 免试生一年级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本科毕业于985高校的免试生二年级和三年级优先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3. 公开招考的考生的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分配比例根据学校下达的数目确定,全院打通,统一排序。学术型录取考生按照综合排名的高低决定奖学金,不考虑志愿调剂因素;专业型录取考生中原报专业型的考生优先获得奖学金。
六. 硕博生的申请与录取
我院参加学校硕博生工作的试点,拟在所有学术型考生中遴选9名硕博生,其中6名已在本校免试推荐生中产生,其他3名拟在校外免试推荐生和公开招考生中选拔,公开招考生中综合排名高者优先双向选择录取。
硕博生培养年限一般为五年,生源主要来自优秀本科免试推荐生,辅以优秀的硕士公开招考生;第一、二学年按硕士身份注册学籍,按直博生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按高于硕士生的资助标准进行资助(硕士一年级和二年级至少1000元/月, 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入学后第四学期参加博士资格考核,进行筛选分流。考核通过者确认其博士身份,注册博士学籍,按博士生的标准进行资助。考核未通过 者,转为硕士生,按硕士生的标准进行资助,两年后完成硕士论文,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发给硕士毕业证与学位证。
七.录取关系的变更
1. 所有考生在录取结束时必须确定录取系、专业和导师;
2. 允许导师和学生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变更录取关系,如果2014年12月31日以前确实需要重新双向选择的,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申请,但必须具备特别充分的理由;原则上只能在所在系变更。
3. 每名考生最多只允许变更两次、每名导师最多只允许变更四次双向选择结果,变更选择结果需向招生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且原导师和学生双方签字同意。任何变更结果都必须符合2014年招生限额的规定才有效。
八.其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九.本细则由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4年3月4日
自动化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