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招生计划及考生实际情况,特制定2015年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资格及复试比例:
复试分数线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分数线为准,具有复试资格名单另行公布。同时还可以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根据学校实行差额复试的原则,我院今年博士生招生数 : 复试总人数≈1:1.46(各专业、类别不同,比率略有差异)。
二、复试形式和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其中面试又分为英语听说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别占复试成绩的20%和40%;笔试占复试成绩的40%。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以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初试三门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安排表:
程序 | 内容及要求 | 时间、地点 | 负责人 |
报到 | 1、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报到。 2、应届硕士生交验学生证,同时交硕士在校成绩单原件1份。 3、非应届硕士生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同时交复印件1份;另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加盖公章的硕士学习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 4、专家推荐书2份。 5、《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1份。 6、在职定向考生交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公函一份;非定向和非在职定向考生交现实表现即政审表一份,应届考生的政审意见由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署,盖学院党总支公章。非应届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政审意见并盖章。录取后学院不再寄发政审函。 7、每人交100元复试费,领取体检凭据。 8、在布告栏查看复试具体安排。 9、领取复试记录表和录取登记表。面试结束后,填好记录交综合面试组秘书。 备注:“专家推荐书”“研究计划”“定向培养公函”“政审表”模板在我院主页右下角-教学下载栏目下载。 | 5月17日 10:00-10:30 东九-A103 | 蒋秋艳 |
集中 | 1、发放信封2个。给定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和定向协议用;给非定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用。 2、签署博士录取承诺书等。 3、发放“导师双向选择确认表”。 4、交待相关事宜。 | 5月17日 10:30-11:30 东九-A103 |
英语 听说 测试 | 每位考生8分钟。 1、考生现场抽卷并阅读专业文献后,应根据考官要求复述相关内容并回答问题,双方进行交谈(约5分钟); 2、考生听一段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3分钟)。 外语听说测试全程录音。 | 5月17日 14:00-18:00 东九-A102 (A103候场) | 另定 |
笔试 | 考生将《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一式5份,带到综合面试考场,交给秘书发给复试小组专家传阅并评分。 | 5月17日 14:00-18:30 东九-A104 (A103候场) | 另定 |
综合 面试 | 每位考生20分钟。 1、考生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学习研究经历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复试小组专家提问,考生作答。时间不少于10分钟。 | ||
体检 | 1、带1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35元(自备零钞)在校医院一楼体检中心领取体检表并进行体检。体检不必空腹。体检结果由校医院集中返回学院。体检表上填写学院代码:407。 2、按照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体检项目取消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保留转氨酶检测。若转氨酶异常,需作进一步明确诊断。 | 5月18日 8:00-9:45 体检中心 | 校医院 |
心理测试 | 复试考生务必按时参加大学生测评。 在职定向考生可以不参加心理测试。 | 5月18日 10:00-10:30 学院机房217 | 范千 |
公示及 申诉 | 5月19日17:00前复试成绩在公共管理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 ||
6月1日17:00前拟录取结果在公共管理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 |||
公示期内,我院招生监察组通过 68wentong@163.com邮箱接受考生申诉。 |
四、几点说明:
1、复试 集中在东九楼A座一楼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像,各环节的具体安排,以报到时布告栏内公布的为准。
2、复试前考生必须严谨求实地拟定《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此项内容将作为考查考生专业水平的依据之一,一旦成果部分的陈述发现弄虚作假,将视为学风问题而不予录取。考生拟定的研究计划,录取入学后可以根据导师的意见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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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得我院2015年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需参加本次体检和心理测试,上交《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1份。
5、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2015级入学的研究生均需在报到时向学校缴纳学费。学业奖学金将在9月份研究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评定细则进行评定。
6、研究生复试联系方式: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8办公室 蒋老师
电话:027-87559344 传真:027-87543047 公管学院主页:http://spa.hust.edu.cn/2008/index.html
华中科技大学研招办电话:027-87541746 027-87557422 传真:027-87541509
学校研招网主页:http://gszs.hust.edu.cn/GradAdmission/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一五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