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一、复试成绩要求及招生指标:
1.总分:215;英语:55 ; 业务课一:85 ; 业务课二: 75
2015年护理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1
上线生2名
2.护理学系研究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3.护理学系博士生复试名单:黄德钦,任海蓉
二、复试方式
笔试,外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实践能力测试,体检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
3.体检:同济医学院职工医院(体检考生需准备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复试程序
1.专业课笔试
2.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测试、实践能力测试
3.体检:同济医学院职工医院(体检考生需准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课笔试20%
外语听说测试20%
实践能力测试20%
综合面试40%
六、初、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所占比例:40%;初试成绩所占比例:60%
七、复试工作时间表
5
上午9:00-9:30,报到,护理学系9楼办公室
复试生报到,提交相关材料,交复试费用(100元)
上午9:30:-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5
上午8:30-9:30面试,1号楼8小
上午9:30-10:30外语听说测试, 1号楼8小
下午:2:30-4:30笔试。1号楼5中
5
上午:9:00心理测试;
下午:护理学系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录取结果,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
申诉电话:83693753 (公示10个工作日)
八、考生报到需交验的材料
1.交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2.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件
② 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
③ 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
④ 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
3.应届毕业生需交验材料:
① 学生证
② 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
③ 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
4.考生还需提交《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5.复试费用:100元/人,复试报到时缴纳。
复试考生均需进行“心理健康测评”,不参加该测评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在录取后采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专业选择。系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考生实际情况与本系专业均衡发展的状况,在本学科内对考生进行一定程度的专业调剂,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
被录取学生依照奖学金指标分配学业奖学金。
十、未尽事宜由护理学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复试名单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护理学系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