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5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我院研究决定,制定本院2015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
三、复试分数线
教育学原理专业:外国语50分,专业课(一)60分,专业课(二)60分,总分175;
高等教育学专业:外国语50分,专业课(一)60分,专业课(二)60分,总分175;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外国语50分,专业课(一)60分,专业课(二)60分,总分175;
教育博士:外国语50分,专业课(一)60分,专业课(二)60分,总分185。
四、博士生复试、录取要求
1、复试由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两部分组成。在复试总成绩中,专业面试成绩占8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20%。
2、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按照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计算考生最后总成绩。
4、根据考生最后总成绩,由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决定录取事宜。
五、博士生复试内容及方式
1
(1)填写并提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纸质材料报到时提交。
(2)介绍学术经历及学术背景(20%),2分钟。
(3)报告近年来最主要的一项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40%),10分钟。
(4)教师提问与讨论(40%),8分钟。
2
攻读学术型学位的考生(每人
(1)主考老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约1分钟;
(2)考生听一段2-3分钟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2分钟;
(3)考生阅读一段英文后,应根据考官要求复述相关内容并回答问题,双方进行交谈,约5分钟。
攻读专业学位(教育博士)的考生(每人
1
2
复试录取工作于5月16日开始
5月16日下午2:30—4:00参加复试考生到教科院309室报到。
5月16日下午2:30—5:30参加复试考生用手机上网做心理测试(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分数).
5
(一)英语听说测试时间及地点
教育博士:上午8:00---9:10
教育学原理:上午9:10---9:50
教育经济与管理:上午9:50---10:10
高等教育学:10:30---12:30
地点:
(二)专业面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组:高等教育学专业。上午:8:00—12:00;12:30—13:30,地点:东九楼311。
第二组: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晚上19:00—19:40,地点:东九楼311。
第三组:教育学原理专业。晚上19:00—20:40,地点:东九楼A310。
第四组:教育博士。下午13:30—18:30,地点:东九楼A311
5月18日上午8:30公布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在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即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
5月18日上午9:00—9:30(教育博士);9:45—10:15(学术型)进行双向选择,签录取协议书。
第一组:高等教育学专业。地点:教科院501。
第二组: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地点:教科院401。
第三组:教育学原理专业。地点:教科院301。
第四组:教育博士。地点:教科院501。
5月18日上午10:30—11:00填写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信封。地点:教科院501
5月18日下午2:30—5:00学校医院体检,体检费每人35元,1张1寸照片。
八、公示考生信息
公示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研招网和院系网页同时发布,如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复试专业、初试分数、复试分数、加权总分等。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报到时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并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②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人)推荐书二份(推荐书表格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④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应届毕业生请出示学生证)⑤《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表格在研究生院网上下载);⑥
2、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