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为确保我院2015年研究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的招生计划,特制订以下复试标准及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不接受院外调剂;
3、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3、成立监察小组,检查我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律、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公开咨询及申诉电话:027-83693501。
1、预防医学科学学位:总分340分,政治55分,英语54分,综合200。
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总分340分,政治55分,英语54分,综合200。
3、应用心理学:总分340分,政治60分,英语60分,业务一90,业务二90。
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总分360分,政治60分,英语60分,业务一90,业务二90。
1、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我院将按照网上填报的专业进行复试,报到时填写预报导师,报考科学学位可以转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不能转科学学位,
2、
①报到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明确说明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备查。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所在院、系加盖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和现实表现材料(明确说明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出示学生证。
③心理测试:
(1)凡手机为Android系统的用户,请用手机扫如下二维码,在右上角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同时点击“下载Android版”,下载后安装“心情日记APP”。打开软件登陆时,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出生日期(8位)。登陆后即会跳转SCL90心理测试界面,进行完测试后,点击“提交”即可。
(
3、3月13、14日上午8:00—11:50到同济医学院职工医院体检。请携带准考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一张1寸彩色登记照,体检费35元,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5、
6、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外语听力、口语以及思想政治品德及心理健康等考核内容。
①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采取专业课程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笔试:专业课程考试、闭卷、2小时。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②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分三个部分:抽签阅读一段文章;主考教师就考生对文章的理解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双方进行交流。
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心理测试: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等。
2、笔试科目(以网报信息为准):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专业: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专业、食品、药品安全与管理学专业: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专业:儿少卫生学、儿童保健学和妇幼保健学
卫生毒理专业:卫生毒理学
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卫生检验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
应用心理专业:心理综合
公共卫生专业学位:三大卫生(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营养卫生学)
参考书:本科生专业教材。
3、考研成绩的确定
①复试成绩采取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占20%,专业考核笔占40%,面试及实践环节占40%。
② 初、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初试三门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录取意见根据考生初、复试总成绩排名情况有考生所报专业复试小组决定。不破格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③招生指标:免试生42人、公开招考19人、专业学位40人。
公共卫生学院
2015.3.8.
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
报考院系 | 联系电话 | |||||||||
本科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 ||||||||||
在校(工作单位)期间政治表现 (本人填写) | ||||||||||
在校(工作单位)期间是否受到奖励、处分(如有,请注明时间及原因) (本人填写) | ||||||||||
学校(工作单位)政审意见 (学校、单位或街道居委会、村委员会填写) |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