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细则
1. 复试方式及内容
1.1复试方式:
类型:笔试、面试及英语口试。
时间:笔试2.5小时(建筑学为3小时快题),面试15分钟,英语口试15分钟。
成绩:总成绩100分。
其中笔试40分,面试40分,英语口试20分。
1.2复试内容:笔试——综合专业知识
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
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
对科学学位考生:着重考核考生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思想政治品德。
对专业学位考生:着重考核考生专业基础是否扎实及工作中的成果,思想政治品德。
口试——英语
考核考生应用英语进行听、说的能力。
1.3 评分标准
笔试成绩按综合专业知识考试试卷评分标准执行;
面试成绩根据《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情况记录表》中的“面试考核内容”及“成绩”的分值结构进行评分。
英语口试成绩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口试实施办法》中的“评分方式”进行评分。
2.初、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按初试、复试总成绩相加后总分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3. 复试及初录工作时间安排
3月22日 复试考生报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直接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报到。报到时非应届本科生需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3月23日 上午10:00 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在南四楼100号学术报告厅宣布学院复试工作细则;会后提交申请,确认自己所报学位;
下午3:00 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参加科学学位复试和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名单。
下午18:00 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到南四楼100教室参加心理测试。
3月24日 上午9:00—11:30 综合专业知识笔试;
下午2:00—2:30 参加复试的老师在南四楼会议室进行培训;
下午2:30—6:00 面试及英语口试。
3月25 日 下午2:00去校医院体检。
下午5:00 公布复试成绩、总成绩及初录名单。
4. 学院初录及享受奖学金资格办法
按初、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免试推荐生按免试推荐的排序列在统考生排序前。
排序在各学科专业录取指标数以内的考生具备初录资格。
排序在各学科专业奖学金指标数以内的考生具备享受奖学金资格。
5. 免试推荐生不参加复试。
6. 本细则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