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学院2010年硕士生复试细则
为确保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的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拔真正具有培养潜力的合格生源,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对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订以下复试要求及细则: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用、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生源不足的专业原则上只从本校调剂;
(4)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
(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与分工职责
按照我院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二级学科,分为生态学、市政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与暖通五个专业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由组长负责完成本小组的复试工作。
三.初试成绩要求
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报考类型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科学型\专业型硕士 | 42 | 42 | 80 | 80 | 310 |
四、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
1、研究生教务老师负责认真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本科期间成绩单、在校(单位)政治思想表现和有关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2、各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安排、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要求统一。复试过程作好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复试得分、初复试总成绩。复试阶段的材料至少保留三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由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问题,或者初试成绩为高分但复试成绩表现很差者应该及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处理。
4、推荐免试生不参加本次复试。
五、复试内容与方式
(一)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
(二)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针对不同复试内容的具体复试方式和要求如下:
1、专业知识课考试
(1)专业知识课采取笔试形式,测试掌握专业知识的程度,由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
(2)同等学力考生(即本科学历以下工作满两年时间和应届成人教育本科考生,以报名信息确认时资格为准)除参加专业知识课笔试外,另加一门专业知识课笔试。加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后续复试。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形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询问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测试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 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3)测试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外语听说能力
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具体做法和要求见《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英语听说测试实施办法》。
4、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综合面试和政审形式,主要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
(4)人文素养情况;
(5)行为举止、社交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5、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必须在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按38元/人收取。
六、复试程序
公布复试细则和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学生报到验证——心理测评——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面试——外语听说面试——复试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公示——双向选择导师
体检在复试阶段根据校医院安排的时间进行。
七、复试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1、复试成绩要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占20%,专业考核笔试占40%,面试及实践环节占40%。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差额淘汰。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复试时间、地点
(一)复试时间安排(见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二)复试地点安排(见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九、复试费用
复试费用按照100元/人收取,在考生复试报到时由院办老师收取,并出具定额收据。
十、招生计划的执行和生源调剂
严格执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关于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之间的调剂:
1.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往学术型学位各专业调剂录取。
2.报考学术型的考生可以向专业学位各相关领域进行调剂,但需符合相应专业学位报考条件。在培养过程中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学位原则上应从初始科目中设有数学的学术型学位考生中调剂。参加联考的各专业不能从参加统考的相关专业中调剂生源。参加单考(含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各专业学位。
3.经复试落选的考生可根据自愿申请参加调剂,拟调剂生需同时符合本专业和拟调入专业所属学科门类的复 试基本要求,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经拟调入院(系、所)招生领导小组签字盖章同意后,由所调入院(系、所)专职人员在规定时间持该到研究生院办理调剂手续。
十一、关于专业学位的培养说明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工程硕士)学制为2年,学费自筹8000元/年,专业学位的同学不能享受学业奖学金也不能申请“三助”岗位。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