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为确保我院 2008 年研究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8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 教学【 2007 】 17 号 ) 、《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6 】 4 号)及《华中科技大学 200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 特制订以下复试标准及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名单
二、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总分: 320 , 外语: 50 , 政治: 50 , 业务一: 90 , 业务二: 90
注:参加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同时参加复试,正式录取按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复试工作进度:
4 月 1 日 :复试学生报到;下午体检(准备 1 寸照片一张,体检费 57 元)
4 月 2 日 :复试(同时进行硕博连读生选拔)
4 月 3 日 :选导师
4 月 5 - 6 日: 公布初步录取名单
4 月 7 - 8 日:学业奖学金评定及公布硕博连读录取名单
四、复试主要内容
1 .英语听说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20% )
英语听说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测试分三部分:
1) 主考教师就考生背景提问,考生作简要回答(约 1 分钟);
2) 考生听一段约 2 ~ 3 分钟的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 2 分钟);
3 )主考教师针对考生的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 3 分钟)。
2 .专业笔试 (占复试总成绩的 40% )
1 )时间和地点: 4 月 2 日上午 8 点开始;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613 室
2 )考核要点:专业笔试大纲见光电子学院网站。
3 )考试科目:专业笔试课程共四门,通信原理、激光技术、光电技术和单
片机原理,每门科目 50 分,考生可以任选两门科目,满分为 100 分,考试时间 2.5 小时。
3 .专业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40% )
1 )时间及地点: 4 月 2 日下午在光电子学院进行,地点报到后见安排。
2 )考核要点:教育背景(本科就学情况)、毕业设计情况(应届生)、研究或业务工作情况(非应届)、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口头、书面)及综合归纳能力、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综合印象及相关业绩、基本政治态度及道德品质。
4 、复试 成绩算法
复试总成绩 = 专业笔试成绩 40 % + 面试成绩 40 % + 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20 %
(注:按《华中科技大学 200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规定,复试成绩不合格,即< 60 分者,不予录取)
5 .考生考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考研总成绩 M 按以下公式计算:
其中: A ——参加全国统考成绩
B ——复试笔试成绩(以 100 制计)
C ——复试面试成绩(以 100 制计)
D ——复试英语口试成绩(以 100 制计)
例:如一考生统考成绩为 340 分,笔试为 80 分,面试为 85 分,英语口语为 70 分,则其总成绩 分
注:考生的总成绩是评定学生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五、注意事项
1 、报到地点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南五楼光电子学院二楼北 217
2 、报到所需材料
① 有关身份证明( 必备 )
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有关学历证明 ( 必备 )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学位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校或院教务部门盖章的学习成绩单。
③ 其他(非必备)
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 各类英语考级证书,有关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
3 、有关费用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每人需交复试费 100 元。
4 . 允许考生在复试前改报一次导师。
5 .根据研究生院的规定,免试推荐考生必须参加报名和体检。
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8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