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2008 年硕士生入学复试工作细则
特别提示:复试过程中,学生及工作人员一律关闭通讯工具!
为确保我院 2008 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对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订以下复试要求及细则: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复试小组专家名单
三、 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类别 | 总分 | 外语 | 政治 | 业务一 | 业务二 |
法学硕士 | 340 | 54 | 54 | 90 | 90 |
法学硕士 ( 单考 ) | 250 | 40 | 40 | 40 | 40 |
法律硕士 | 325 | 50 | 50 | 85 | 85 |
法学硕士研究生 2007 年的招生指标 65 名,免试推荐研究生 13 名,实际招生 52 名。
四、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含单考生)
五、复试时间安排
学生类别 复试程序 | 法学硕士 ( 单考生 ) | 法律硕士 | 法学硕士 | 地点 |
报到 体检 | 3 月 27 、 28 日全天 3 月 27 、 28 日下午 | 单独通知 | 3 月 27 、 28 日全天 3 月 27 、 28 日下午 | 报到:东四楼 115 室 体检:校医院 |
专业面试与 外语测试 * | 3 月 29 日 上午 8 : 30 ~ 11 : 00 下午 2 : 30 ~结束 | 3 月 30 日 上午 8 : 30 ~ 11 : 30 下午 2 : 30 ~结束 | 见法学院 门前公告 | |
公示初录名单及奖学金名单(单考生除外) | 3 月 29 日 19 : 30 之前 | 3 月 30 日 19 : 30 之前 | ||
学生导师见面会双向选择以及签奖学金资助协议(法学硕士) | 3 月 29 日 19 : 30 | 3 月 30 日 19 : 30 |
备注: “*” 专业面试与外语测试交叉进行
六、复试方式及内容
1 、专业笔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40% )
1 )考核要点:专业笔试见本细则附件 1
2 )报到时将研究生复试报告原件交到法学院研究生科(准备 7 份复试报告复印件)。
2 、外语听说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20% )
外语听说测试,由学院按照专业学科和语种组织安排。测试分三部分:
1 )主考教师就考生背景提问,考生作简要回答(约 1 分钟);
2 )考生听一段约 2 ~ 3 分钟的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观点(约 2 分钟);
3 )主考教师针对考生的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 3 分钟)。
3 、专业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综合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 40% )
考核要点:教育背景(本科就学情况)、毕业论文(应届生)、研究或业务工作情况(非应届)、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口头、书面)及综合归纳能力、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综合印象及相关业绩、基本政治态度及道德品质。
4 、成绩算法
复试总成绩 = 专业笔试 (40%)+ 面试 (40%)+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20%)
入学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 /5*60%+ 复试成绩 *40%
(注:按《华中科技大学 2007 年硕士研究生复式办法》规定,复试成绩不合格,即< 60 分者,不予录取 )
七、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特指本科学历以下工作满两年和应届成人教育本科考生,由学院统一组织考试。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待报到后方能确定。
1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法理学、民事诉讼法。
2 .参考书目:
《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年 2 月第三版。
《民事诉讼法学》姜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年 1 月第二版。各专业加试科目相同。
试卷满分为 100 分, 60 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参加后续复试。
八、注意事项:
1 、报到地点
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东四楼研究生科( 115 室)
2 、报到所需材料
① 有关身份证明( 必备 )
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准考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 有关学历证明( 必备 )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校或院教务部门盖章的学习成绩单。
③ 其他(非必备)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位证书原件;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交复印件),如: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各类英语考级证书,有关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
④ 交法学硕士研究生填报志愿表 ( 仅适合于法学硕士 )和相关的获奖证明原件。
3 、有关费用
复试费: 100 元 / 人;
体检费: 57 元 / 人(注:由于体检人数较多,请各类研究生及时前往校医院体检;另请所有考生自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相片 1 张)
4 .免试生不参加复试,但本校免推生须参加本校体检。未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一经核实不予录取。
5 .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1-2 日之内,接收考生申诉。
法学院
2008 年 3 月 21 日
附件 1
法学院 2008 级研究生复试报告
考 生 编 号
姓 名
专 业
拟报指导教 师
法学院研究生科
2008-3-21
填表注意事项
一、此报告须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二、本表填写要求文句通顺、内容明确、字迹工整。
三、 报告请务必由考生本人亲笔用手写(笔迹入学以后备查),纸张一律使用 A4 。
请复试生一定要填写此表:
复试序号 | 考 生编 号 | 考生 姓名 | 原申报 专业 | 指导 老师 | 现申报 专业 | 指导 老师 | 是否服从调剂到其他专业 |
是( ) 否( ) |
一、 简要介绍个人经历和受教育背景( 200 字)。
二、 你选择报考本专业方向的理由 ( 400 字)。
三、 你被正式录取后,你主要的专业学习、发展计划( 2000 字)。
四、 谈谈你对本专业近两年来法学热点问题的看法。( 1000 字)?
五、你曾经获得过哪些奖项、证书?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试报名时请与本报告一同提交有关证明原件)。
研究生签字 复试教师签字 复试小组组长 院 ( 系、所 ) 领导签字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