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的总体部署,我院 2008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将于 4 月 1 日开始,为了有序地、稳妥地完成此项工作,现将全院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时 间 | 项 目 | 备 注 |
4 月 1 日 (报到、加试) | l 考生报到 时间:上午 8 : 30 — 11 : 30 下午 2 : 00 — 3 : 00 地点:西六楼二楼研究生教务办(土木学科) 南一楼三楼东头力学系办公室(力学) | 参加复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报到。往届考生需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和在校成绩单和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复试费: 100 元 |
下午 3 : 00 — 4 : 30 复试人员进行心理测试 | 地点:南一楼东头二楼(力学系机房) | |
4 月 2 日 (复试) | l 专业课笔试 时间:上午 8 : 30-10 : 30 | 地点 : 西五楼 417 全院所有复试考生 监考 :赵汉中、熊世树、吴贤国、闻心春、程建国 |
下午 2 : 30 — 5:30 l 英语听力及口试(交叉进行) l 各学科综合口试(交叉进行) | 力学 : 南一楼三楼系办公室(英语听力及口试) 二楼多媒体教室(综合面试) 土木各学科: 综合面试: 各系自行安排 地点 英语听力及口试 :西六楼 二、三楼(分两组) | |
4 月 3 日 | l 考生体检 ( 全天交叉进行) 上午 8 : 00 — 12 : 00 院领导小组开会,根据各系上报初录名单,确定最后录取名单及 业学业奖学金指标。 | 体检地点:校医院 (体检费 57 元 / 每人) 研究生录取会议: 参加者: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成员 会议地点: 西六楼二楼 |
下午时间: 2 : 30 —— 5 : 30 l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l 学生、导师双向选择 l 被录取考生填写学业 奖学金申请表 l 获得奖学金的考生与导师、学院、学校签订奖学金资助协议 l 填写录取协议书 | 地点: 力 学: 南一楼二楼力学系多媒体教室 土木各学科: 地点由各系自行安排 |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0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2008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即将开始 ,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 ,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特制定以下复试及录取细则:
1.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工作和录取进行统一领导。各系组成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参与研究生复试、命题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规范地做好各项工作,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有亲属参加复试的老师应回避。
2. 根据学校划定的分数线,最多按录取控制指标的 120% 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生),复试名单确定后,应及时上报学院和研究生院同意、备案,上网公布并通知学生。
3. 对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专业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核,至少加试安排两门专业基础课程,考试由建工系组织。
4.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考试由各系(专业)负责命题,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综合口试按系(专业)分若干小组(或分小组)进行,地点由各系自行安排。
5. 复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 由各分项成绩加权组成,即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40%+ 综合口试成绩× 40%+ 听力及口试成绩× 20% 。复试小组(分组)成员参照学校研究生院所定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最终评分由各复试小组组长审定、签字后生效。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即总成绩= 0.6 ×初试成绩 /5 + 0.4 ×复试成绩。
7. 根据公平、公开、自愿的原则,由各系组织指导教师和学生实行双向选择,充分尊重学生和教师的意愿。
8. 根据考生总成绩、教师和学生双方的意原,由各系确定初步录取名单(注:报考本学院各专业的正式考生享有录取优先权)并及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予以公布。
9.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奖学金名额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各系(对个别学科适当倾斜),各系(专业)应根据总成绩 “公开、公平、公正”地评定“学业奖学金”(免试生、国家定向生和报考本院的正式考生优先)并上网公布。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应及时与学校、学院和导师签定有关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10. 根据学校要求,本着择优、公平、自愿的原则,可按录取名额的 20% 比例确定硕博连读生。硕博连读生第一年按博士培养计划进行培养,一年后参加学校组织的资格考试,合格者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享受博士生待遇,占学院当年博士生招生名额,不合格者转为普通硕士生。
11. 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本细则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土木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08 年3 月20 日
附录一
一、专业课笔试科目(占复试成绩 40% )
报告本院考生:
l 岩土工程:《土力学与地基基础》
l 桥梁工程:《桥梁工程》、
l 道路与铁道工程《工程经济分析》
l 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混凝土结构 70% 钢结构 30% )
l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施工》
l 力学系:《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基础》、《有限元基础》任选其一
院外调剂生 :《材料力学》、《计算机基础》任选其一
考生复试所选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二、综合口试(占复试成绩 40% )
l 内容:专业知识、动手能力、研究潜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和思想品德考察等;
l 时间: 20 分钟左右;
l 形式:采用自由问答和抽签回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专业外语听力及口试(占复试成绩 20% )
l 分三部分:主考提问、听力内容复述、自由谈话(抽签),每人约 8 分钟。
l 全程录音
所有复试材料务必及时归档,且保存半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