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办理调剂手续:
1 、必须有接收调剂院校的招生办公室出具接收调剂的公函
2 、必须有考生本人同意调剂到该招生单位的书面调剂申请。
3 、调剂材料:《报考攻读 2007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信息表》
可以由考生本人送往接收单位,也可以委托我校招生办公室用特快专递寄往接收单位(邮寄费用由考生本人支付)。考生试卷待接收单位对考生复试、决定录取后,再来公函索取(由我办负责邮寄)。
4 、外地考生可写委托书,由武汉市的同学代办调剂事宜;或到邮局汇款 25 元,在汇款单上写上姓名、调剂学校名称,将本人的申请、邮局汇款回执、调剂学校的接收函一并传真到研究生招办(传真: 027 - 87541509 ),由研招办审核后,用特快将考生调剂表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