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要按规定办理拟录取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定向考生
定向考生2018年6月20日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交各招生学院(学院联系方式),协议书一式三份,经考生本人签名后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非定向考生
本校应届硕士生、通讯地址为本校校内的非定向考生6月11-12日到招生学院领取调档函,其他考生的调档函由研招办按照考生报名时提供的通讯地址6月15日下午寄发(邮政EMS)。
往届硕士毕业生的档案6月20日前寄达各招生学院,应届硕士生的档案可延迟至7月上旬寄出,入学报到前寄达。
三、其他
1.拟录取的考生下载填写《2018年湖北大学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思想政审表》,6月20日前寄送至各招生学院。
2.录取通知书7月上旬发放。本校应届硕士生、通讯地址为本校校内的考生持本人证件到学院领取,其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由研招办邮寄。
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调档手续的非定向往届生、未签订定向协议的定向生,录取通知书暂缓发放。
3.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说明
组织关系转移、户口迁移详细说明见入学须知(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现将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相关事项简要说明如下:
(1)组织关系转移
湖北省外的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湖北省内的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均为“湖北大学****学院”。组织关系转移的相关事项咨询招生学院。
(2)户口迁移
自愿将户口迁入湖北大学的考生,2018年9月30日前按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学校不再受理。户口迁往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11号”。
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咨询保卫部户口科:027-88663637。
4.邮寄相关材料到研招办或各招生学院的考生,务必选择邮政速递(EMS)。
收件部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件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编430062
联系电话:027-8866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