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含学业优秀奖学金、科研成果奖学金、科技竞赛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和社会公益奖学金)、富邦昊泉华安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学业优秀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不含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
2.“科研成果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在籍研究生(不含2014年录取的研究生);
3.“科技竞赛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和”社会公益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4. 富邦昊泉、华安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即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就读的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等类别研究生)
二、评审办法
按《湖北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12]22号)、《湖北大学富邦昊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湖北大学华安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和《湖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校研字[2012]21号)相关规定执行,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
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再申请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富邦昊泉、华安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三、评审程序
1.12月27日前,各学院完成初评及公示工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并将奖学金备案表(电子和纸质版)、申报表(纸质版)(可在研究生院网站文档奖助下载处(奖助)下载)交研究生院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综合楼634室);
2.2015年元月7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核定和公示工作;
3.2015年元月16日前,完成证书发放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所有成果应于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SCI分区认定依据中科院2013年《SCI分区检索》目录。
2.申报者需提供成果复印件一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封底和目录;ONLINE学术论文应有年卷期页码或DOI号(均能经权威机构检索认定)。
湖北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