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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09-01

一、总则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研究生政治上要求进步、业务上勤奋钻研,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方面发展,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申请新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应符合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

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评定细则

1.参评对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评定等次及比例: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两个等次:一等(¥8000)、二等(¥4000)。一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70%

3.评定基本要求

1)推免生和一志愿录取考生评一等奖学金。

2)校外调剂录取的一志愿报考“211”学校及中科院等科研院所的一本、二本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评二等奖学金,其中本校及“211”学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评一等奖学金;其他校外调剂生不参评奖学金。

3)校内调剂录取的“211”学校及本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评一等奖学金,其他校内调剂生可评二等奖学金。

4.评选方式

在满足评定基本要求前提下,按考生总评成绩(总评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由高到低评定考生奖学金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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