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的一所重点综合性大学,已有80多年的建校历史、60余年本科教育以及近30年研究生教育的办学经历,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学校有9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05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坐落在华中重镇武汉市武昌区沙湖之滨,校园内湖光辉映,四季常青。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师资力量精干,现有教职工52人,其中有博导3人,教授7人,副教授17人。学院设有法学系和行政管理系,有法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3个本科专业,拥有政治学、公共管理、法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MPA学位点。行政管理是湖北省重点学科,宪法与行政法学是湖北大学重点学科。
学院为适应培养“基础厚、口径宽、能力强、素质高”的高级专门人才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改革,更新教育观念,调整课程设置,优化课程结构,完善教学内容,加强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积极加强“品牌专业”和“优质课程”的建设工作。学院现有湖北大学教学名师、专业责任教授以及精品课程、优质课程和重要公共课程责任教授共10余人。
学院学术气氛浓厚,科研成果丰硕。近5年来,学院先后承担国家、省部级等各类科研项目140余项,出版各类专著、译著和教材80余部,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0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30余项。学院每年都组织本院教师就学科发展的前沿问题作专题讲座和学术报告,同时注重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主办或参与主办、联办国际学术会议和全国性学术会议,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担任我院客座教授。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会议和外出讲学。
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教学设施齐全,仪器设备先进。现已建成现代办公技术实验室1个,多功能模拟法庭1个,具有现代化办公设备、音像设备100余台(套)。图书资料室藏书10万余册、中外文期刊、报纸400多种。学院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网络进入办公室、实验室、会议室、图书室,功能优良,实现了办公条件的现代化。
开放式办学是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一贯坚持的办学方针。在成人教育方面,我院共有研究生、本科、专科等三个办学层次,有国际经济法、法律、律师、秘书学、公共关系、行政管理、政治教育七个专业。
湖北大学MPA教育由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承办,MPA教育中心挂靠在该院。MPA专业学位教育培养方向主要有行政管理、地方政府管理、财政税收管理、旅游管理、教育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管理。
学院基本情况一览
●硕士学位授权教育
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国际政治学、国际关系学、外交学、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专业学位教育
公共管理硕士(MPA)
●省级重点学科
行政管理
●校级重点学科
宪法与行政法学
●普通本科专业
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法学
●学系设置
行政管理系、法学系
●省级品牌专业
行政管理
●省级精品课程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政法与公共学院专业概况
专业名称 | 培养目标 | 主干课程 |
法 学 | >能够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人才。 |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法律英语。 |
行 政 管 理 |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 | >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政治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法学概论,社会学概论,行政组织学,市政学,管理心理学,信息管理概论,政府经济学等。 |
公 共 事 业 管 理 | >本专业培养学生具有行政,管理,统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并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能够从事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管理工作以及在中等以上教育单位与科研机构从事教育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人才。 | >现代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法学,社会学,经济法学,公共财政学,西方管理思想史,公共行政学,企业经营管理战略,管理中技术与方法,运筹学,统计学,传播学,公共关系学,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