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全国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湖北省诉讼法学会理事,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宜昌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宜昌市法学会理事。
余澜,女,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1988年9月—1992年7月在武汉大学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9 月—2004年7月在华中师范大学经济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2009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获法学博 士学位。曾主讲课程有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上课之余,潜心研究,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现在主要专注于商法学和民族法学有关问题的研究,已在 CSSCI、核心期刊及其他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厅局级项目两项。参与国家级项目三项。主持校级科研、教研项目多项。
邓海娟,女,法学博士,三峡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三峡大学“151”人才工程学术骨干。主要从事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 青年基金、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宜昌市社科联等研究项目5项,参与各类研究项目7项。在《法学杂志》、《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等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研 究成果获得过湖北省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三峡大学人文社科研究成果一等奖。现兼任湖北省行政法研究会理事,湖北宜昌市监察研究会理事,宜昌市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等。
卢以品,女,汉族,江苏淮阴人,九三学社社员。
1991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分配到原宜昌师专工作;2001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通过国家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现为三峡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生导师。
承担法学专业多门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先后为本科生主讲《经济法》、《民法学》、《房地产法》、《合同法》、《建筑法》等课程,为硕士研究生主讲《法 理学》、《西方法哲学》等课程,教学效果良好。与此同时,还积极参加校院优质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曾担任《民法学》校级优质课程建设责任人、承担《经 济法学》的“新世纪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1项。此外,还积极承担校内教辅工作,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获得湖北省大学生优秀论文二等奖,指导学生课外 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活动和院刊《求索》的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效果。积极参加三峡大学人文素质教育活动,面向全校开设法律素质讲座,并承担了形势政策讲座。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法学杂志》、《法制日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广东社会科学》等杂志上发表专业论文10多篇,有三篇论文在湖北省经济法年 会上获奖。2008年承担国家司法部科研项目《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范姣艳,女,1968年生,汉族,湖北应城人,法学博士,副教授。1996年9月-1999年7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获得法学硕 士学位,2003年9月-2006年6月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私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硕士毕业后到三峡大学任教,主要从事国际法学、国 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2011年7月到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法学院、德国汉堡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做访问学者。
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劳动法,现已出版《国际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2008年)、《三峡工程国际合作与国际法之实践》(2010年)专著2 部,合著2部,发表“我国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评析”等学术论文10余篇。主持“湖北出国劳务的法律问题研究”(湖北省教育厅)、 “中国海外劳工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从国际私法的视角”(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等研究项目多项。
黄利红,女,1977年出生,湖北仙桃人,民进会员,副教授,湖北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1995年至1999年获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 位,2001年至2004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学位。2008至2012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执教 三峡大学以来,主要讲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宪法学》等课程。在《中南民族大学学报(社科版)》、《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等期刊上发表论 文近20篇,参编教材两部,主持湖北省教育厅等厅局级科研项目三项。
潘爱国,男,汉族,1970年生,湖北黄陂人,法学博士,讲师。1992年毕业于湖北大学行政管理系,2005年获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6 年获美国天普大学(Temple University)法学硕士学位(LLM),2012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宪法与行政法专业)。2011年在奥地利维也纳大学留学一年。曾先后 在湖北省宜昌钢琴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过,担任过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和民二庭副庭长。主要从事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的教学 和科研工作,在《法律科学》、《北方法学》、《金陵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参与省部级研究课题5项,参编法学著作3部、译著1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