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以及国家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全面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2016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将不超过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总计划的20%。
2016年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
2、网报程序: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通过登录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 进入博士报名系统,点击网上报名,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一旦被我校录取,网上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将作为个人学籍档案信息),填 写好后点击“提交”,获取报名号。考生必须记住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在网报期间,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 yjsc.yangtzeu.edu.cn/)下载“长江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长江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一律用A4纸打印)。
4、表格填写请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填写内容请勿打印。
5、专家推荐书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
6、网报成功后,考生需将以下材料寄送至长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① 填写好的《长江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③ 硕士课程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
④ 学士、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交所在学校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供的学籍证明)。
7、上述材料务必在2016年3月30日前寄送至长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我校2016年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3月30日
2、现场资格确认地点: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13室)
3、资格审查交验材料:
①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所在学校校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供的学籍证明,入学时补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③ 考生一寸电子个人登记照片。
★ 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报名费。
三、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6年4月8日~9日。
2、考试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失实、作伪,将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