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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5-11-26

(根据国家政策随时更新)

 

中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的综合性大学,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16年学校有8个二级学科专业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报考!

 

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介绍

(湖北省重点学科、国家民委重点学科、湖北省优势学科)

民族学是中南民族大学设立最早、实力最雄厚的传统学科之一。2006年获二级学科博士点,2011年获一级学科博士点。2012年,获批设立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设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民族教育、民族法学、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民族学是中南民族大学积淀最为深厚的特色重点学科。1951年,创建民族研究室,民族学家岑家梧先生等参与了全国民族调查,为土家族、黎族等中东南民族识别做出了突出贡献。1983年, 著名民族学家吴泽霖先生创建了国家民委直属重点研究机构——民族研究所,随后又创建了国内高校第一家“民族学博物馆”。目前,民族学一级学科所属有南方少 数民族研究中心、南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国城市民族与宗教事务治理研究中心、中国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散杂居民族问题研究专业委员 会、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基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研究中心、湖北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湖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湖北区域历史文 化研究基地等十余个省部级研究中心和基地,中国武陵山减贫与发展研究院、中南民族大学与湖北恩施州共建“恩施发展研究院”等研究平台也依托该一级学科。该 学科还建设有设施完备的“民族学人类学文献资料中心”和“民族学人类学田野调查实验室”,中国第一个民族学博物馆也是该学科的重要科研平台。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一级学科现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国家民委重点学科、湖北省优势学科,民族学本科专业是教育部特色品牌专业,“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平台。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一级学科已形成从本科、硕士、博士到博士后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数十年来,为国家和社会特别是民族地区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人才。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形成较为成熟的学科团队,现有博士生导师15,十余人次获得国务院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高层人才、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湖北省特殊津贴专家等,十余人次担任国家一级学会和省级学会组织副会长及以上学术兼职。

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学术研究成果丰硕,近十年来,累计主持完成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70余项,发表和出版论著近600篇(部),有50余项成果获省部级奖励。特别在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该学科作出了较为突出的贡献。在2013年公布的全国学科排名中,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名列第四名。

 

 

二级学科博士点介绍

民族学

民族学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散杂居民族研究”和“民族宗教学”两个研究方向。

“散杂居民族研究”研 究方向,立足中南,兼顾全国,运用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宗教学的理论和方法,对长江流域以及中南地区散杂居民族的历史与现实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散杂 居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服务。主要着力点有二:一是加大对现实问题的研究力度,着重研究影响散杂居民族的突出问题,如散杂居民族关系、省际结合部区域、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等问题。二是关注回族以及伊斯兰教在散杂居民族问题上的突出地位和影响。

民族宗教学”研究方向,注重运用人类学、历史学、宗教学、社会学、政策科学等学科的方法和理论,对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重大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综合性研究。研究对象上,侧重对穆斯林社会存在的民族宗教问题进行人类学的田野调查;学理上,强调从一般性学术层面阐释民族宗教问题生成及其运行的社会逻辑;应用上,强调对现实民族宗教问题的本质和特性做出准确的判断,为我国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学科研究成果丰硕,出版了《散杂居民族概论》、《族群性的建构和维系——一个宗教群体历史与现实中的认同》等 20多部著作、160余篇论文,并有多项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在学术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承担的国家、省部级等课题有20多 项,如 “长江流域散杂居区文化多样性与民族关系研究”、“民族文化与社区和谐研究”、“中国中东部地区城市民族关系发展态势与应对机制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课 题,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多项,撰写的研究报告被中央政治局委员多次签批肯定。该二级学科拥有较深厚的研究基础,在民族学界具有较 大影响。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民族理论与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与民族发展”两个研究方向。

“民族理论与民族问题”研究方向,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同时重视研究古今中外民族问题,特别是当代的民族问题,揭示民族发展和民族问题发展的规律及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原则和政策。

“民族政策与民族发展”研究方向,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现实问题。以应用研究为特色,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研究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问题研究相结合,着力解决当代中国现实的民族问题,探索民族政策的与时俱进,推进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创新与发展。

    近年来,本学科在国内权威及核心期刊上发表了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10余 部。其中“民族利益问题研究”、“民族政策评估研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研究”、“城市民族工作研究”等论文,《中国民族自治地方发展评估报告》、《中 国特色民族政策的完善与创新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民族政策》等专著,堪称本研究领域中富有创新意义的最新成果。关于民族地区生态利益补偿理论、民 族利益表达制度等问题的研究,对民族政策的完善以及民族地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本学科获得国家及省部级项目20余项,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估与制度创新研究”等,立项经费达到180余万元。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三等奖各一项,省部级一等奖3项,二、三等奖10余项。2008年,我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标志着这个教学科研团队达到了国内一流水准。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民族经济理论与政策”、“民族地区经济增长与机制建设”和“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与社会发展”三个研究方向。

“民 族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方向,主要研究民族经济学基本问题,并围绕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系列政策,深入研究政策的演变、内容、作用、政策实施的效 果评价及政策创新,该方向涵盖了民族地区产业发展、金融发展、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和扶贫开发等诸多方面。该方向既注重理论创新,亦注重服务现实。

“民 族地区经济增长与机制建设”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增长方式和内在机制建设,深入研究市场机制在民族地区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构造持久有效 的新经济增长模式。该方向涵盖内生经济增长、市场机制建设、资本市场发展、经济增长效果评价等诸多领域,该方向研究注重实际问题研究和定量分析。

“民 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与社会发展”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我国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本积累这条主线,深入研究人力资源开发及人力资本在民族地区经济、社 会发展中的作用、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方式、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的效果评价及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政策等,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决策 参考。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科是湖北省重点学科,有20多年研究生培养的深厚积淀,有一支较有影响力的导师团队,该团队近年来承担了30余项国家、省部级项目,出版著作20余部,在权威和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余项。

 

 

中国少数民族史

中国少数民族史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中国民族关系及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史”和“南方民族历史与文化遗产”两个研究方向。

“中国民族关系及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史”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南方民族与中央王朝之间、少数民族之间,在历史上的互动、交流、融合、共同发展的历史;研究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开发与发展的历史;注重对南方少数民族历史文献的整理与研究。

“南方民族历史与文化遗产”研究方向,主要研究南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特别是土家族、苗族、瑶族、侗族、黎族、畲族等中东南民族的历史与文化遗产,重点研究南方民族土司文化遗产、南方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与开发,探索历史,关注当代,服务现实

本学科研究在我校历史悠久,成果丰硕,主持完成了众多重要课题,其研究成果及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近年来主持国家级、省部级课题20多 项,如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研究”、“湘鄂渝民族地区旅游经济发展与旅游区社会文化变迁”、“少数民族农民工与民族地区新 农村建设研究”、“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民族地区体验式旅游开发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出版了《瑶族史》、《黎族史》、《土家族文化史》、 《土家土司兴亡史》、《土家族简史》等30多部著作,完成了壮族、土家族、苗族、瑶族、畲族、布依族、毛南族、京族等13个民族简史的修订;在《民族研究》、《光明日报》、《江汉论坛》等期刊发表有重要影响的论文60多篇。这些研究成果得到学术界和社会的高度评价,获省部级一等奖1项,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2项,国家民委、湖北省二、三等奖17项。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民族艺术文化与艺术遗产保护”研究方向。

“民族艺术文化与艺术遗产保护”研究方 向,以中东南地区少数民族艺术为重点,将民族学与艺术学的理论与方法相结合,从文化的角度切入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研究,研究少数民族艺术的文化内涵,艺术文 化与其他文化的关系,重点从象征人类学的视野研究少数民族的艺术文化;将理论研究与保护实践相结合,关注民族艺术遗产的保护,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 务。

本学科具有悠久的研究传统。早在20世纪3040年代,著名民族学家岑家梧即撰写《图腾艺术史》、《中国民俗艺术概说》等论著,在这一领域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校学者继续开展少数民族艺术问题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出版了《转型与发展——当代土家族社会文化变迁研究》、《东方美学》、《土家族民间美术》、《中国南方各民族民间剪纸美学研究》、《黎锦研究》等20余部专著。在《民族研究》、《新华文摘》等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了150多篇有重要影响的论文。近几年,获得“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现代利用与保护研究——以武陵地区土家族为例”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部级项目10余项,总经费达60多万元。

 

 

民族教育

民族教育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民族教育管理”和“民族教育理论与政策”两个研究方向。

“民族教育管理”研究方向,侧重民族教育办学方向、管理体制、民族学校外部管理与内部管理、民族教育运行机制、人才培养模式、质量保证体系、教育立法等问题的研究。旨在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教育管理制度、体制和运行机制。

“民族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方向,侧重民族教育理论与政策的主要内容、实践创新、发展预测等相关问题的研究,旨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教育的理论体系和政策系统。

博 士生培养由指导组组长协调,实行导师组制度,由学科教授组成导师组,根据需要吸纳有国家级课题的副教授或讲师参与博士生的培养过程。课程讲授、专题指导、 学术讨论相结合,系统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注重培养博士生的规范、独立并有创造性的研究能力,要求学生参加课题研究和专业学术研讨会以及必要的社会 实践活动。

“民族教育管理”研究方向的教师承担了“西部地区民族高等教育发展及特色研究”、“广西壮族学生英语学习的障碍因素及对策”、“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民族认同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等课题10余项,出版《民族院校学科建设战略研究》、《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教育创新研究》、《中国民族院校的定位与发展研究》《中国民族院校办学理念研究》等著作 10余部。研究成果中有10余项部获得省部级奖,其中《民族院校国家认同教育教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民族院校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及实践》分获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少数民族大学生国家认同现状调研及教育创新研究》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等。

“民族教育理论与政策”研究方向的教师承担了“我国民族教育超常规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贵州省民族文化传承的课堂志研究”、“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教育政策发展与实践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等10余项,出版了《新中国民族教育政策研究》、《新中国民族教育理论概论》、《中国民族院校发展史》、《人口较少民族人力资源开发战略研究》等著作 10余部。并有10余项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其中《中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学》获全国第二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历史性跨越:民族教育超常规发展与民族地区发展研究》获第二届全国教育图书奖二等奖,《“我国民族教育发展研究”系列论文》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等。

 

 

 

民族法学

民族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目前设置“民族法理论与实践”、“知识产权与民族发展”两个研究方向。

“民族法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研究民族法的地位、功能、调整对象、制度体系和实施机制等内容,以及民族法理论及相关制度的运行状况和民族法律规范的实践效果。其中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少数人权利法律保护等问题为研究重点。

“知 识产权与民族发展”研究方向,主要研究知识产权法与民族(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相关问题、民族地区知识产权理论与制度的特殊问题、民族文化的知识产权保 护等问题。近年来侧重研究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生物遗传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构建等相关问题。

该学科点的教师,在《民族研究》、《光明日报》、《法商研究》、《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70余篇,其中多篇分别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宪法年刊》转载或收录;出版《宪法的社会理论分析》、《论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论》等专著;近5年来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主持教育部、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省部级项目10余 项。成果获省部级二等奖、三等奖多项。该学科点的教师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少数民族权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遗传资源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研究,在全国具 有重要影响。多次应国家民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等部门的邀请,参加有关立法、修法研讨会,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法律、法 规、规章的出台与制度构建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二级学科下暂设“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一个方向。

“中 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方向,以少数民族口头文学与作家文学为研究对象,研究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史,各少数民族文学之间、少数民族文学与汉族文学之间、中国少 数民族文学与世界其他民族文学之间、少数民族文学与少数民族艺术及其他范畴之间的关系,少数民族文学的身份认同与意识形态分析等。尤其注重研究各民族的神 话,研究各民族神话的形态,活态传承及其与民族文化起源、民族文化象征、民族文化记忆的关系。

 

 

 

中南民族大学2016年博士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导师一览表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导师姓名

 
 

030401 民族学

01散杂居民族研究

许宪隆

 

02民族宗教学

哈正利

 

0304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01民族理论与民族问题

李吉和

 

02民族政策与民族发展 

雷振扬

 

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01民族经济理论与政策

李俊杰

 

02 民族地区经济增长与机制建设

张跃平

 

03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与社会发展

李忠斌

 

030404中国少数民族史

01中国民族关系及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史

 

 

02南方民族历史与文化遗产

 

 

030405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01民族艺术文化与艺术遗产保护

柏贵喜

 

0304Z1民族教育

01 民族教育管理

陈达云

 

02民族教育理论与政策

吴开松

 

0304Z2 民族法学

01民族法理论与实践

潘红祥

 

02 知识产权与民族发展

严永和

 

0304Z3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1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

向柏松

 

 

 

 

 

 

中南民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

 

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030401 民族学

01散杂居民族研究

1001英语

2001民族学

3001散杂居民族问题

4001政治理论

4002中国民族概况与民族政策

4003经典著作选读

 

02民族宗教学

1001英语

2001民族学

3002民族宗教学

 

030402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01民族理论与民族问题   

1001英语

2002中国民族理论与政策

3003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4001政治理论

4004中国民族概况

4005中国民族史

 

02民族政策与民族发展 

 

030403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01民族经济理论与政策

1001英语

2003经济学原理

3004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4001政治理论

4006区域经济学

4007发展经济学

 

02 民族地区经济增长与机制建设

 

03 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开发与社会发展

 

030404中国少数民族史

01中国民族关系及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史

1001英语

2004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3005中国民族史

4001政治理论

4008中国古代史

4009南方民族历史文化

 

02南方民族历史与文化遗产

 

030405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01民族艺术文化与艺术遗产保护

1001英语

2005民族艺术理论

3006民族艺术文化与艺术遗产保护

4001政治理论

4010民族学概论

4011艺术学概论

 

0304Z1民族教育

01民族教育管理

1001英语

2006教育原理

3007 民族教育理论与政策

4001政治理论

4012中国教育史

4013外国教育史

 

02民族教育理论与政策

 

0304Z2民族法学

01民族法理论与实践

1001英语

2007 民族法律与政策

3008法学原理(含宪法学与知识产权法学)

4001政治理论

4014法理学

4015 民族学概论

 

02 知识产权与民族发展

 

0304Z3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1中国少数民族文学

1001英语

2008文学理论

3009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史

4001政治理论

4016民间文艺学

4017中国现代文学

 

  注:参考书目请查阅《中南民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

说明:11001英语­——参加湖北省博士英语联考

   2. 4001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

 

报考指南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满6年(截至20169月)。

2)已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属于所报学科专业的学术论文。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除满足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之外,还需符合该计划的报考要求。

  

  二、报名

报名时间: 20161月至2月。我校博士生招生一年一次,博士生招生通过网络报名,网址为http://www.scuec.edu.cn/yjs,考生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要求,届时详见我校公布“报名须知”。

 

三、报名手续

(一)凡符合我校博士生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勿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报名费及材料一律不退。

(二)已通过网报的考生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送交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者不提供)。

4.硕士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学位证明书。

5.同等学力考生还应送交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与报考专业有关的专业论文(复印件)2篇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

6.定向培养的201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提供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考前一天)

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2.身份证;

3.发表论文原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当场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初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63月(详见我校公布时间)。

考试地点:中南民族大学15号教学楼

初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中南民族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参考书目》。

英语科目使用湖北省博士招生英语联考试题,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

 

五、复试及录取

复试时间:详见我校公布时间。

复试地点: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复试方式:专业综合面试。

对达到初试分数线并通过复试的考生,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规模,择优录取。

201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中,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304Z3)专业不招收骨干考生,其他7个专业共计招生7人,以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为主,不招收汉族考生。详情届时请查阅“中南民族大学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不超过6年。其中,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4-6年,第一学年必须脱产在校学习,由博士研究生与研究生(部)签订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2、学费:所有录取考生均需缴纳学费。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共计30000元。

3、奖助学金:为落实《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民大发〔201412号),调动研究生学习积极性,我校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加大了“三助”岗位津贴力度。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

3)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年)

备注

博士研究生

一等奖学金

20%

12000

 

二等奖学金

40%

10000

三等奖学金

20%

6000

4)学校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管津贴博士生每人每月400元;助教津贴按研究生承担教学工作量,博士生课酬按讲师标准计算;助研津贴从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

 

七、其他

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原为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中南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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