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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2015年博士生复试工作安排

本站小编 华中师范大学/2015-08-19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2015年博士生复试工作安排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5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现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精神,将我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实行差额复试,加大面试力度,重视对拔尖人才的选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

二、复试小组成员

    学院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的职责为: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组长:睿达文、江立华

成员:向德平、李雪萍、陆汉文、徐晓军、符平 

秘书:翟娟

三、复试分数线

英语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189分。

  •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时间、具体程序和要求

1、报到时间:4月26日下午14:30—17:00

2、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3号教学楼五楼社会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3、资格审查:报到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下述材料:

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反映自己与报考专业(方向)相关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影响的代表性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

4、缴费:复试报到时缴纳复试费100元。

5、复试时间安排:4月27日上午8:30—11:3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3号教学楼五楼社会学院会议室。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与能力:考察考生的学术基础、创新能力、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和方法掌握程度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听力和口语

    (三)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100分,其中专业素质与能力占70%,外语听力和口语占30%。

  2、初试和复试的权重为50%和50%。

  3、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

 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附:2015年社会学院博士生复试名单
报名号 姓名 考生编号 报考院系所 报考类别 总分 外语课成绩 业务课一成绩 业务课二成绩 备注
201510873 杨宏源 105115110221230 社会学院 定向 202 59 66 77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0159355 颜安 105115110221232 社会学院 定向 196 54 66 76  
201510838 许坤红 105115110221238 社会学院 定向 201 59 67 75  
201510859 徐丽 105115110221223 社会学院 定向 208 62 78 68  
201510687 刘婷婷 105115110221222 社会学院 非定向 207 52 76 79  
20159598 刘风 105115110221226 社会学院 非定向 218 64 79 75  
20159716 刘炳琴 105115110221221 社会学院 定向 207 52 74 81  
201510716 梁贤艳 105115110221228 社会学院 非定向 216 63 78 75  
20159478 李勇 105115110221244 社会学院 非定向 189 60 66 63  
201510438 李容芳 105115110221235 社会学院 定向 196 52 78 66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01510967 高珊 105115110221220 社会学院 定向 214 63 75 76  
20159781 高博 105115110221248 社会学院 非定向 208 55 87 66  
201510167 布乃斌 105115110221246 社会学院 非定向 197 62 74 61  

 

                                               社会学院

                                               201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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