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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州学院2016年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招生简章
琼 州学院旅游学院是海南本土最早培养旅游管理专业人才的基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产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辉煌成绩。目前拥有旅游管理省级重点(扶持)学 科、省级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等成果。学院积极引进旅游管理学科带头人,有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优 专家,并通过引进、培训等方式培养了一批骨干教师。
自2012年12月 琼州学院正式被批准为海南省首家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以来,坚持以应用为导向,面向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以及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围绕“海洋旅游、休 闲度假旅游和文化旅游”三个方向,与企业、行业、国内外同行院校等建立战略联盟,产学融合,协同创新,联合培养国际化、应用型、高层次的复合型旅游管理人 才。
MTA教育中心通过校外聘请和校内选拔两种方式,聘请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享有崇高声望的著名学者、教授、行业精英任课,讲授核心课程。同时聘请20多位知名的饭店、景区、旅行社总经理以及政府领导人兼任行业导师,构建了精品型、实战型、区域型、国际化的授课团队,为MTA学员提供业界优质的高品质教育平台。
MTA教育中心已与海南省5A级景区槟榔谷黎苗文化旅游区合作成功建立海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并围绕休闲度假旅游、海洋旅游和文化旅游3个培养方向,精选出包括酒店、旅行社、邮轮游艇公司、海洋研究开发单位、文化旅游景区/点、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旅游行业学会等在内的共20多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初步建立了师生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参与的合作研发式的校企合作育人模式。
MTA教育实施小班授课,并配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为学员和教师提供了高层次的学习和交流场所。学校建成了酒店餐饮模拟实训室、客房模拟实训室、饭店信息化实验室和3D虚拟旅游实验室及MTA图书阅览室,为MTA理论与实践教学的结合提供了充足的校内实践教学条件。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对象
从事旅游及相关工作的政府、行业、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士。
三、学习方式
周末授课或短期集中授课。
四、报名方式
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报名考生本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到报考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上交学历证书复印件;本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并交纳报名费。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不受理现场报名。
五、考试
1.初试
(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
(3)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俄语/日语,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6年4月,复试一般分笔试和面试部分。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3)实行差额复试。
(4)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专)科学习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2016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体检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需提供近半年在三级甲等医院的检查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八、学制
学制为三年。
九、学位授予
学员在规定的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承认学历的旅游管理硕士(MTA)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录取类别、学费及其他
我校旅游管理专业硕士为自筹经费培养。学费标准为每年1万元,按学年度缴交;奖助学金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发放。
十一、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琼州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MTA教育中心网站上查询。
2.“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 联系方式
MTA教育中心电话:0898-88651771,88651775(兼传真) 邮 箱:qzumta@163.com
网址:http://mta.qzu.edu.cn/index.asp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育才路1号琼州学院教学区7栋207室 邮编:572022
本简章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琼州学院MTA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琼州学院MTA教育中心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