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招生选拔办法,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吸引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的博士研究生生源,特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中医药事业,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既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等工作,且能够在相关学科领域做出创新性、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招生原则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学制类型 (一)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脱产学习。 (三)培养类型 1.学术型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前三位为“100”) 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 2.专业型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前三位为“105”) 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医学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招生人数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生总人数3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占用学校本年度博士生招生总计划,申请考核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用于“普通招考”招生计划。“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学位类型、招生导师及拟招生计划详见《贵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对医学类考生体检要求。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日后出生)。 5.须经拟报考导师同意。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考生学位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医药学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医药学类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含31日)获得硕士学位); ③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相关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登录网址 http://zwfw.cscse.edu.cn/查询,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8.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除需符合以上所列条件外,考生报名前还须取得中医类别(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学)《医师资格证书》。 9.在职考生报考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报考全脱产学习三年证明”方可报考。 (二)英语水平要求 申请者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00分或取得国家英语六级合格证书;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75分; 3.雅思(IELTS)成绩≥6.0分; 4.新GRE考试成绩≥310分; 5.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6.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英文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且被SCI收录,影响因子3.0及以上(仅作为英语水平条件); 7.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三)学术水平要求 申请者学术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至少1篇,或SCI、EI期刊论文1篇; 2.近三年主持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3.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论文1篇,且主持有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4.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前8位),或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第1位)。 以上近三年时间要求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六、报名和考核流程 (一)导师确认 申请者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报考后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导师确认表》(以下简称“导师确认表”)(附件5)。 (二)网上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经所报导师同意,并已签署《导师确认表》后,于2023年2月15日-2月28日自行登陆我校博士报名系统(http://yjszs.gzy.edu.cn/bsbmxt),按照流程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并合成一份清晰的PDF文件(要求含有封面、目录及页码)。文件以“报考学院+报名号+考生姓名”命名,如“001基础医学院+20233001+张三”。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邮寄。 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封面(附件2)。 ②《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③《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4)。 ④《贵州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导师确认表》(附件5)。 ⑤《贵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所有签名处均需手写签名。招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及学校审查意见无需填写。 ⑥符合申请条件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六级;托福;雅思;GRE;全国外语水平考试等)。 ⑦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学术水平证明材料:学术论文(中文论文提供杂志封面、目录页、正文;SCI论文提供论文全文);课题合同书(立项书)或题结题证明材料;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证书;学术水平证明其他材料。 ⑧两份专家推荐书(附件6)。 ⑨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空白处注明 “用于报考贵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 ⑩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非应届生加盖单位人事档案章或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加盖档案部门公章)。 ⑪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学生证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未能提交者取消入学资格)。 ⑫已获得硕士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⑬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开题报告)。 ⑭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 ⑮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全脱产学习三年的证明(附件7)。 3.缴费: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核 1.所有考生资格审查应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核,主要审查考生政治素质、思想表现、专业操守、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各方面,由研究生院以函调的形式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者,终止申请程序。 2.各招生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按照申请条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考生名单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终止申请程序。 3.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报送的入围综合考试申请考生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 1.各招生学院按招生学科成立学科综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应由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高尚、业务素质强、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且当年拟招生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为主组成(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必须回避),总数一般不少于3人。每个考核小组另设2名秘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承担协调和记录工作。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学术水平及能力(含学术潜力),总分100分。每位考生考核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 ①外语水平考核(20分) 主要考察考生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主要通过查阅考生报考材料结合专家组随机问答的形式进行考查。 ②专业基础(20分) 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主要通过考生随机抽题作答的形式进行。 ③学术水平及能力(60分)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学术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学术潜力等方面内容,了解考生对本学科学术前沿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主要采用专家组现场提问结合查阅考生报考材料的形式进行。 ④成绩使用 综合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低于60分则为综合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报名及考核时间安排 2月15日-2月28日,考生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yjszs.gzy.edu.cn/bsbmxt。 3月1日-3月9日,资格初审、名单公示。 3月18日,综合考核。 以上时间若有调整,学校将另行通知。
七、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 各学科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考核中学术水平及能力成绩、专业基础成绩顺序依次按得分高低为序。所有成绩均相同的,由报考导师根据考生前期研究情况结合导师研究方向确定排序),根据导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后,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当有拟录取的考生不能正常录取时(如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被其他学校录取等原因),由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递补的考生需重新公示10个工作日。 (二)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体检由考生自行在当地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将体检结果扫描成电子档后在规定时间发送至研招办邮箱gzyyzb@sina.com。入校时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及入学资格。 (三)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省考试院及教育部录取检查批准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录取信息,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对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能通过录取检查者不得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规定收取学费。 (二)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立奖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九、信息公开、监督及复议 (一)根据教育部及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我校将大力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范围及力度,公示内容为学校复试及录取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以便接受社会监督。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信息均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布。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格遵守复试相关信息的保密制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实行全面监督制度。学校纪委负责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进行纪律监督和检查,研究生院负责对各学院录取过程和规范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5日内进行,考生投诉和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其他说明 (一)贵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招生分两种形式,“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方式。通过“申请-考核”制被拟录取的考生不得报考我校普通招考方式的博士生入学考试。“申请-考核”未被录取的申请者,仍可参加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假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不得再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三)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暂不提交,在综合考核时携带备查,请勿邮寄,遗失责任自负。 (四)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规培基地)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不被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全脱产在我校进行三年博士学习,必须遵守全日制脱产学习规定。 (六)报名及考试期间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http://yjs.gzy.edu.cn/。 (七)其他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招办进行咨询。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 单位代码:10662 学习方式:全日制 联系部门: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科 联系人:郭老师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栋青路4号 电子邮箱:gzyyzb@sina.com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电话:0851-88233049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gzy.edu.cn/ |
附件【附件7-同意全脱产学习三年证明.pdf】已下载345次 附件【附件6-专家推荐书.pdf】已下载360次 附件【附件5-贵州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导师确认表.docx】已下载921次 附件【附件4-思想政治审查表.pdf】已下载276次 附件【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pdf】已下载211次 附件【附件2-“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封面.doc】已下载321次 附件【附件1 贵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已下载5167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