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规模及专业
(一)2024年我校可接收推荐免试生(简称“推免生”,包含我校5+3一体化转段学生)1016人,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最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学校将于近期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2024年接收推免生研究生的院系和导师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符合我校申请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突出、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时间安排
我校2024年接收推免生(含5+3一体化学生转段)工作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网和申请院系官网通知时间为准。
四、接收程序
(一)填报志愿、发送复试通知
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初审资格后将及时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在国家系统里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院系和导师,5+3一体化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各专业。
(二)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复试材料
我校5+3一体化转段学生无需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注册报名,只需要在国家推免系统中填报志愿,接收复试、录取通知。
其他推免生登录我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以真实有效信息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用于各院系收集推免生的报名信息。报名项目选择“推免生报名管理”,同一证件号码可注册三次,即每人可填报三个申请志愿。每个志愿都要选择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并在申请材料上传页面上传复试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推免)”。
1.《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2.身份证(双面);
3.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
上传资料须注意:
1.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公布的《2024年接收推免生导师一览表》选择院系、导师、专业(方向);
2.除儿科学5+3一体化学生不能转专业外,其他5+3一体化学生可跨院系、跨专业申请。
3.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收取 《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院系复试、公示
我校各院系接收推免生复试方式不限,院系按专业(也可按方向)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试。详情请及时查看各院系官网通知,咨询院系。
复试包括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 主要考察考生临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复试结束后院系公示待录取考生名单。
(四)完善网上待录取手续
学校将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及时接收,否则无法被我校录取。
(五)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复试
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待录取的推免生,可按照相关院系要求根据志愿顺序分别参加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专业的复试。
五、待录取
考生存在以下问题,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四)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
(五)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六)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六、其他
1.本招生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本科毕业的5+3一体化学生转段。
2.其他未尽事宜按《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四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重庆医科大学二○二四年接收直博生招生章程
一、 招生规模及专业
(一)2024年我校拟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54人,实际招收直博生人数以最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国内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四)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院(系)年级、专业排名前10%。
(五)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成绩≥500分;TOEFL成绩≥80分;雅思≥6.5分。
(六)申请者的学历、学位及本科专业符合当年我校博士生招生条件中的相关要求。
(七)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真理的恒心。本科期间具有在实验室科学研究的经历,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学术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三、接收时间安排
我校2024年接收直博生工作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网和申请院系官网通知时间为准。
四、接收程序
(一)填报志愿、发送复试通知
申请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初审资格后将及时发送复试通知。在国家系统里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院系和导师。
(二)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复试材料
申请者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yjszsksxt.cqmu.edu.cn/),以真实有效信息完成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用于各院系收集申请者的报名信息。报名项目选择“推免生报名管理”,同一证件号码可注册三次,即每人可填报三个申请志愿。每个志愿都要选择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并在申请材料上传页面上传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直博)”。
1.《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2.身份证(双面);
3.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大学本科成绩单及成绩排名(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英语成绩证明(CET-6或TOEFL或雅思成绩单)
8.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外竞赛获奖证书等)。
上传资料须注意:
1.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公布的《2024年接收直博生导师一览表》选择院系、导师、专业(方向);
2.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收取 《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原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院系复试、公示
各院系将于规定时间内分批次组织专家组进行直博生选拔考核。申请者须按照各院系的复试要求准备考核,详情请及时查看各院系官网通知,咨询院系。
选拔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内容包括申请者的政治思想素质、实际运用外语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目标与科研计划、心理健康等。重在考核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四)完善网上待录取手续
学校将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及时接收,否则无法被我校录取。
(五)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复试
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待录取的推免生,可按照相关院系要求根据志愿顺序分别参加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专业的复试。
五、待录取
(一)各院系根据当年本单位各二级学科公布的直博生招生人数,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初录名单。
(二)考生存在以下问题,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2.不符合当年该专业博士生招生条件者。
3.选拔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
4.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其他不宜录取为直博生的情况。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达不到博士生录取要求但达到硕士生录取要求者,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按硕士推免生录取。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重庆医科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重医大发〔2020〕103号))《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四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四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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