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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指南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7-10-29

广西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指南

 

一、教育部办公厅下达的《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有关政策和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请考生按照如下网站和程序查询、下载或打印:

(一)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首页――民族司――“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专栏。

(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首页--国家政策专栏。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http://www.gxedu.gov.cn/)首页---通知公告栏。

由于10月份集中办理广西生源地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工作繁忙,难以电话一一政策解答,请考生、家长自行按照上述网站查询政策,望谅解!

二、有关程序和事项

(一)报考骨干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前要与所报考学校的校研究生招办公室电话联系或上网了解所报考学校招生专业、招生指标、考点和现场确认等事项。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仅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不具有招生职责,无法准确解答有关事项。

(二)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广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只对报考骨干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学历、学位、民族、户籍和生源地等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上盖章。

(三)广西2018年“骨干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确认工作在广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服务窗口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服务窗口不能代为复印,故请考生自行准备好有关证件的复印件或自行到服务点复印,敬请谅解。

(四)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有关注意事项

1.在广西区内考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在广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资格确认,同时领取校验码(广西招生考试院负责),并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统考网报”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

2. 在广西区外考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须凭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到考点所在地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教处备案,按属地管理规定领取校验码,并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统考网报”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例如,在湖南省内就读的广西生源地应届本科考生,在湖南省的考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须凭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盖章的《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备案,按属地管理规定领取校验码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统考网报”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3.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凭领取的校验码,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还要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网报公告”专栏查询现场确认有关事项)。

因各报考点学校现场确认时间不统一,请考生自行询问报考点的学校。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有关注意事项

在办理2018年“骨干计划”博士资格确认时,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高招生处各留存1份《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不用领取校验码。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无须进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

   (六)报考“骨干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资格确认并盖章的《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或《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1份,交给所要报考大学的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存,具体事项请考生与报考学校联系。

三、报考“骨干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提的供材料

(一)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

2.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

3.考生本人广西常住户口簿中的本人情况页码的复印件一份;如果考生本人户口已经迁入到就读大学的,由该大学保卫部门(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盖章的广西生源地户籍证明1份。

4.考生填好报考《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5份,考生须在《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上签名并贴上1寸照片(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

5. 在职考生(即正式入编人员),其单位还要在上述《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的“单位意见”栏签上同意,并盖单位(法人)公章。广西区内高校正式入编人员,可盖该校人事处公章;中小学校正式入编的人员,须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局公章。在职签订单位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需聘用单位在“单位意见”栏签上同意,并盖单位(法人)公章。

6.已经毕业(历届生)获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本科生(含同等学力),须提供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广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对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

2. 在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1份。

3. 考生本人广西常住户口簿中的本人情况页码的复印件1份;如果考生本人户口已经迁入就读大学的,由该大学保卫部门(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盖章的广西生源地户籍证明1份。

4.考生填好《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5份,考生须在《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上签名并贴上1寸照片(黑白或者彩色照片均可)。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依据自己实际情况,可以同时报考3所大学,1所大学需要《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5份,依此类推。

5.在职考生(即正式入编人员),其单位还要在《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的“单位意见”栏签上同意,并盖单位(法人)公章。广西区内高校正式入编的人员,可盖该校人事处公章;中小学校正式入编的人员,须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局公章。在职签订单位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聘用单位在“单位意见”栏签上同意,并盖单位(法人)公章。

6.已经毕业(历届生)获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硕士生(含同等学力)须提供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如果仅获得硕士学位单证书的考生,还必须同时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报考博士考生必须一次性交齐上述所有关材料(含同时报考3所大学的材料),广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不进行重复的资格审查确认。并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广西教育厅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四、报考“骨干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有关委托代办事项

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到广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提交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亲友、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提供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负全权责任 (委托书式样附后)。

五、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盖章确认的《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的用途

(一)1份留存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二)广西考点的考生,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高招生处发放校验码,留存1份备案。

(三)广西区外考点的考生到相应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备案领取当地校验码时交1份备案。

(四)报考博士的考生不用领取校验码,交1份《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高招生处备案(办理资格确认时,由教育厅窗口工作人员收取统一转交)。

(五)报考硕士、博士的考生都要交1份《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给所要报考的招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六)1份留考生得到招生学校复试通知时使用。

(七)1份留考生被招生学校拟录取后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订定向协议书时使用。

请考生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资格确认盖章的《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或《报考2018年“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妥善保管,复印若干份备用。

六、2018年“骨干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有关事项

(一)2018年“骨干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考生资格确认办结时限、集中办理时间

1、办结时限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即审即办。

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3个工作日。

2、报考“骨干计划”硕士资格确认时间

2017年10月10日――10月31日(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网络报名起止时间)。

3、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时间

每年11月1日到次年的3月份(以博士生招生学校公告的招生截止时间为准)。

(二)广西政务中心教育厅服务窗口办公时间、地址、联系咨询、投诉电话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771-5595639(教育厅政务服务窗口)

投诉电话:0771—5595845(自治区政务中心)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

在南宁市区可乘坐25路, 211路, 607 路公交车到自治区工商局站下车。乘地铁1号线到金湖广场C2出口(左转金湖路600米再右转怡宾路200米)。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联系、咨询电话、办公地址

联系、咨询电话:0771—5815199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教育厅办公大楼19楼)。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七、有关签订定向协议书、转档案和户口管理等事项

(一)考生得到报考院校拟录取通知后,有关签订定向协议书、转档案、转户口等事项,请查询“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首页——学生处,或到广西教育厅学生处(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咨询办理。

(二)办公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大楼5楼,邮编:530021。

(三)联系电话:0771-5815505、5815373。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广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没有签订定向协议书、接转档案和户口管理等事项职责,无法准确解答有关政策、规定,请谅解。

八、附件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确认流程图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确认流程图

3. 报考XXXX年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4. 报考XXXX年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 授权委托书

 

 

 

                             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

                               2017年10月 日

 

 

 

 

 

 

 

 

 

 

 

 

 

 

 

 

 

 

 

 

 

附件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硕士考生报考资格行政确认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无,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考生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考生报考资格的进行即时审 核。

报考考生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提出报考申请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站公布《广西XX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和博士报考指南》,指导考生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资格确认等的相关事项。

当即受理并进行资格确认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5天)

在《报考XX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上盖章确认

当场确认

不属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广西生源地的考生报考资格确认、审批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报考考生所需补正的材料;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报考考生。


附件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博士考生报考资格行政确认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无,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公布《广西XX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和博士报考指南》,指导考生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资格确认等的相关事项。

报考考生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提出报考申请

 

 

 

 


 

窗口对材料进行初审

 

不属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确认、审核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

考生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考生报考资格的进行当场受理

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报考考生所需补正的材料;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说明理由并告知报考考生。

 

 

 

 

 


 

教育厅承办机构对材料复核,并在《报考XX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上盖章确认(限3个工作日)。日 )。

 

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确认结果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5天)

 

附件3

报考XX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示范文本)

姓  名

张三

性  别

男/女

需贴上1寸黑白或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1990年XX月XX日

婚姻状况

未婚/已婚

政治面貌

党员/团员/群众

籍  贯

广西南宁

民  族

壮族

身份证号

4521XXXXXXXXXXXXXX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广西 省(区、市)南宁 市(县)XX镇XX村XX屯XX号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通信地址

单位

广西民族大学

邮政编码

地址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大学东路XX号

53XXXX

现工作或学习单位

广西民族大学

本人联系电话

150XXXXXXXX

毕业学校及专业

广西大学行政管理

毕 业 时 间

2016年XX月XX日

最后学位

学士学位

最后学历

本科

报考单位

北京大学

报考专业

行政管理

1.自愿报考本计划。

2.自愿签定协议书并严格遵守协议条款,承诺毕业后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并至少服务5年(含5年)。

3.毕业后,同意由学校将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生档案,根据协议要求转回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原工作单位;同意由学校将非在职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将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

注:考生若同意上述3项内容,可在申请人签字一栏中签字,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即可确认有报考资格。

考生签字_张三__XXXX年XX月XX日

 

单位意见(在职考生):

   

 

 

 

 

 

 

 

 

  (盖章)

 

年 月 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招办、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

审批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新疆等省(区、市)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高教处等相关处室;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

     跨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附件4

报考XXXX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示范文本)

姓  名

李 四

性  别

男/女

需贴上1寸黑白或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1990年XX月XX日

婚姻状况

未婚/已婚

政治面貌

党员/团员/群众

籍  贯

广西南宁

民  族

壮 族

身份证号

4521XXXXXXXXXXXXXX

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

广西 省(区、市)南宁 市(县)XX镇XX村XX屯XX号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通信地址

单位

广西大学

邮政编码

地址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大学东路XX号

53XXXX

现工作或学习单位

广西大学

本人联系电话

150XXXXXXXX

毕业学校及专业

北京大学行政管理

毕 业 时 间

2016年XX月XX日

 

最后学位

硕士学位

最后学历

硕士

报 考 单 位

清华大学

报考专业

行政管理

1.自愿报考本计划。

2.自愿签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回本人(在职)所在原单位或回本人(非在职和应届生)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业,并至少服务8年(含8年)。

3.毕业后,同意由学校将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生档案,根据协议要求转回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原工作单位;同意由学校将非在职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将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

注:考生若同意上述3项内容,可在申请人签字一栏中签字,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后,即可确认有报考资格。

考生签字_张三__XXXX年XX月XX日

 

单位意见(在职考生):

   

 

 

 

 

 

 

 

 (盖章)

 

年 月 日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招办、招生单位各留存一份

审批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西藏、陕西、新疆等省(区、市)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教育局)高教处等相关处室;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宁夏、贵州、云南、甘肃、青海等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

 跨省、跨地区的应届毕业生可用传真方式与生源省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进行资格确认。

 

 

附件5

授权委托书

 

 

 

委 托 人:

受委托人:

  委托人委托上列受托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中心教育厅服务窗口办理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确认的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负全权责任。

 

                委 托 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号:

(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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