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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201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须知

广西民族大学 /2014-06-30

 一、报到、复试时间及地点

1. 报到时间:2013 年 412

外地乘坐火车到南宁市的考生,下车后可以乘坐西乡塘专线、66路等公交车到西乡塘或广西民族大学下车即到;另外还有4路、43路、55路、58路、76路、204路、604路、605路、804路、805路、环城1、环城2途经我校。

2. 复试时间:2013年 1315日。

3. 报到地点:研究生处(科技楼一楼大厅)。

 

二、报到程序

1. 到学校科技楼一楼大厅,在各学院设立的接待点报到,领取复试通知书。

2. 到学校科技楼205室交复试费,费用为:非同等学力考生180/人,同等学力考生为280/人,交费后财务处在复试通知书上盖章。(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我区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函[2011]572号文)收取费用)

3. 回到学院接待点接受资格审查,并填写有关信息表和领取具体的复试安排表。考生报到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拟复试学院、专业名称、考生编号)。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非应届毕业考生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没有原件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无学位证者可以不提供学位证);应届本科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提供持校级教务部门、成教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民族身份证明,其中非应届毕业考生还须提交与报名时所填委培单位签订的《广西民族大学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4)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审表》1份。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广西民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广西民族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证明材料。

6)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校级教务部门盖章);

7)考生可提供各类相应材料,如英语考级证书,有关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及证明考生业绩能力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81寸照片1张;

材料(1-4)、(6)、(7)接受资格审查时交给各学院资格审查人,(5)交到研究生处。

4. 到体检收费处交体检费,费用为80/人,领取体检表填写,贴好照片,妥善保管至15号早上体检。

 

三、复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考生需凭本人复试通知书和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参加考试。

我校复试时间安排在2013413—15日,日程安排如下(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通知到考生本人)

时间

  

考试地点单位

413

上午8:309:00

外语听力测试(调频台播放,考生自带调频耳机或调频收音机接收信号。可在412日下午16:00-16:30试听,频率为FM89.3

多媒体楼

413

上午9:2011:50

全校统一专业课笔试

多媒体楼

413

下午14:3017:30

外语口语测试

多媒体楼

414日全天

综合面试

各学院自行安排

413日—14

各类加试科目考试

各学院自行安排

详情见《广西民族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具体要求。

 

四、体检

1. 时间:2013415日上午8:1012:00

2. 地点:校医院。

3. 抽血前须空腹。

4.考生413日报到时,可先领取体检表填写,贴好照片,到体检收费处交费(80/人),415日直接凭体检表进行体检。

 

五、其它事项

1. 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一律自理,并请保管好自身物品,注意人身安全。

2. 不同意录取为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参加综合面试时请声明。

3. 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下旬在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页公布,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寄出,若考生要更改联系方式,请于5月下旬致电研究生处登记。

4. 凡确定为委培、自筹或定向的非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须签订相应的合同,《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或《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须于426日前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处

5. 复试及录取期间,考生不得以非正常方式或渠道影响、干扰录取工作。若发现此类情况,将进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6. 请考生在这段时间经常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的网页,以免错过最新发布的信息。

7. 各种表格样本可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招生查询”的“其他事项及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六、提示及声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严格遵照国家的法规和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进行。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参与招生录取工作。任何假借“可以帮助录取”和“可以帮助争取公费”的名义而收取费用的做法都是违法的行为。为此,我们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不要轻信谎言,以免上当受骗。详情请参阅我校研究生处网页“通知公告”的《广西民族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声明》。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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