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以及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办法,经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录取名单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33630,电子信箱:yjsbmailbox .gxnu. edu .cn,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773-5843237。
2.我校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如被录取考生需要修改录取类别,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我办申请修改。
3.所有定向录取的考生必须签定定向协议,并于5月31日前将《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寄送到我办;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田家炳教育书院 广西师大研招办 联系电话0773-5833630(研招办)
4.所有非定向录取的往届毕业生须在5月31日前、非定向录取的应届生须在7月30前将人事档案寄送到我校档案馆;
政审表:所有录取考生的政审表必须在5月31日前寄送到学校档案馆;
党团组织关系:所有录取考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开学后转入我校。
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车老师收
邮编:541004, 联系电话:0773-5803405(档案馆)
5. 根据教育部政策,每位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在一所学校注册。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参加其他学校的博士考试,并被录取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因重复录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录取结果经教育部审批备案后正式生效。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