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71号)文件要求和我校2012年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考生成绩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12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25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
二、符合上述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2013年1月25日前向我办提供下列材料,以便我办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寄者按自动放弃录取处理。
(一)身份证、准考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一份,此前已上交过的不用再交。
(三)学历、学位认证。
1、学历认证: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向教育部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提交本科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并将学历认证报告结果—学历认证报告书(复印件)于2013年1月底前寄到我办(具体认证办法请查询学信网)。
2、学位认证报告:鼓励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作学士学位认证,同等条件下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优先录取。具体认证办法请查阅学位网,学位认证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
三、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录取。
四、符合录取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办将在2013年2月底3月初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gxnu.edu.cn/)公布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教育硕士在入学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进行资格确认。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入学时间:2013年7月(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时间为准)。
七、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3楼320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5833630;0773-583825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