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医科大学招收硕博研究生实施办法》(桂医大研〔2013〕22号),2019年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施硕博连读招生方式。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对申请者的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校优秀全日制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申请人年龄不应超过35周岁。
5.有较强的创新及科研能力,有研究重大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创新型科研课题的潜力,并经本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可。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其中一名为申请人原硕士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
6.学位考试成绩优良。
7.国家英语六级新考试体制下CET6成绩≥425分。
8.无学术不端、考试作弊等不良记录。
(二)学科专业要求
1.基础医学。
(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原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免疫学、转化医学、医学生理学:学士或硕士为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或生物学和生物医学工程的考生方能申请。
(2)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士或硕士为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微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生物技术)或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或工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的考生方能申请。
(3)再生医学:学士或硕士为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或生物医学工程或生物学或材料学的考生方能申请。
2.临床医学。
申请者只能申请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神经病学、妇产科学、麻醉学、老年医学、重症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学士及硕士均为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方能申请。
(2)临床检验诊断学:学士或硕士为临床检验诊断学或临床医学的考生方能申请。
(3)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士及硕士均为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或临床医学的考生方能申请。
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卫生毒理学:学士或硕士为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的考生方能申请。
(2)社会医学与公共卫生管理:学士或硕士为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的考生或与医学相关专业(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医学信息管理专业、妇幼卫生管理专业、卫生经济学、社会保障)或长期从事医学院校或医院相关管理工作人员方能申请。
4.口腔医学。
申请者只能申请学术型口腔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口腔临床医学:学士及硕士均为口腔医学的考生方能申请。
(2)口腔基础医学:学士或硕士为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或理学的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微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免疫学)或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方能申请。
5.药学。
学士或硕士为理学的药学、中药学、化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或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或医学门类的所有学科专业的考生方能报考。
二、选拔程序
(一)申请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西医科大学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准备相关附件支撑材料。由申请人原硕士导师签署推荐意见、拟报博士导师签署接收意见、拟报博士专业所属教研室及二级学院签署接收意见。拟报的博士导师和专业请申请者参阅《广西医科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广西医科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各学科(专业)所属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并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后,汇总推荐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招生科。
(三)研究生院汇总二级学院推荐名单,组织专家对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批准,公示7日无异议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和国家教育部,与当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一并报到入学。
(四)所有相关表格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主页——“表格下载”处下载。
三、考核方式
(一)形式审查
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选拔条件者,进入复试考核。
(二)复试考核
1.笔试考核:
笔试考核为公共外语考试,考核申请人的英语水平。
2.研究生院组织的面试考核,内容包括:
(1)主要业绩:A.读硕以来申请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B.读硕以来申请者以第一作者承担课题;C.读硕以来申请者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D.读硕以来申请者参加学术会议(第一完成人宣读或墙壁展示)。
(2)PPT汇报及专家提问答辩:内容为申请者的研究基础和攻读博士研究生计划。
(三)考核成绩评定
考核成绩由如下项目组成:笔试考核成绩(占20%)+面试考核成绩(占80%);满分为100分。
(四)录取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2019年度学校给予的硕博生招生名额,从高到低报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时间和步骤
(一)2018年11月16-20日,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11月21日前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
(二)11月22-23日,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并签署意见。11月23日前,将推荐名单、《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三)11月24日至12月2日,研究生院对硕博连读材料汇总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考核。
(四)12月10日前后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校研究生院所有。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卢佳佳,5356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