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桂医大研〔2018〕29号), 2019年广西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实施“申请-审核”制招生。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对申请者的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广西医科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报考条件。
2.申请人硕士培养类型为全日制学术型。
3.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新考试体制下CET6成绩≥425分;
(2)新TOEFL≥80分;
(3)IELTS≥6.0;
(4)传统GRE考试成绩在1200分以上;
(5)新GRE考试成绩在305分以上;
(6)WSK(PETS 5)考试合格;
(7)在以英语授课为主的国家获学士以上学位。
4.对申请人学术水平要求。
申请人必须曾以第一作者(如有共同第一作者需排名首位)在影响因子3.0 及以上SCI 期刊或中科院JCR 期刊分区Ⅱ区及以上的SCI 期刊或SSCI、EI 期刊上发表过至少1 篇专业论著,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级(含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级三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含广西自然科学奖、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广西技术发明奖)。
(二)学科专业要求
1.基础医学。
(1)免疫学:学士或硕士为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或生物学和生物医学工程的考生方能申请。
(2)医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士或硕士为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微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生物技术)或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或工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的考生方能申请。
(3)再生医学:学士或硕士为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或生物医学工程或生物学或材料学的考生方能申请。
2.临床医学。
申请者只能申请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肿瘤学、麻醉学:学士及硕士均为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方能申请。
(2)临床检验诊断学:学士或硕士为临床检验诊断学或临床医学的考生方能申请。
(3)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士及硕士均为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或临床医学的考生方能申请。
3.口腔医学。
申请者只能申请学术型口腔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
(1)口腔临床医学:学士及硕士均为口腔医学的考生方能申请。
(2)口腔基础医学:学士或硕士为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或理学的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理学、遗传学、微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免疫学)或工学的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工程方能申请。
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学士或硕士为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的考生方能申请。
(2)社会医学与公共卫生管理:学士或硕士为医学门类下的所有学科专业的考生或与医学相关专业(卫生事业管理专业、医学信息管理专业、妇幼卫生管理专业、卫生经济学、社会保障)或长期从事医学院校或医院相关管理工作人员方能申请。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请仔细阅读《广西医科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并于2018年11月16-25日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报名”模块中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请在2018年11月25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两份)自带或寄送(只接收EMS邮寄,按邮戳确定有效时间)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1.《广西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合格证明;
4.往届生的毕业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报告(可通过学信网查询获得);应届生的学籍证明和学生证复印件;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两封推荐信(其中一封必须由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推荐,另一封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推荐,均须密封、签名);
8.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中英文摘要、目录及主要结果);
9.个人简介(从大学开始的个人学习、科研、工作经历);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3000字以上,包括立项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创新点、预期成果等);
11.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全文,SCI、SSCI、EI录用通知及全文复印件,参加学术会议的论文采用情况(包括录用证明、论文全文)复印件;
12.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3.已获授权、转化、应用的专利复印件。
(三)下载方式
所有相关表格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主页——“表格下载”处下载。
三、考核方式
(一)形式审查
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选拔条件者,将申请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并通知合格申请人参加复试考核。
(二)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时间为2018年12月初,具体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考核内容如下:
1.面试。
(1)PPT汇报:申请人须准备10分钟PPT向审核面试专家小组作报告,汇报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英语表述);科研或临床实践心得;攻读博士研究生计划。
(2)提问答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运用外语进行口语表达与交流的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基本知识与技能、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创新思维与能力等);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与人文素养、心理素质、表达沟通能力等)。
2.笔试。笔试由公共外语考试和专业外语考试组成,专业外语考试根据本学科的特点,重点考核申请人本学科外语阅读能力或写作能力(英文摘要)。
(三)审核成绩评定
审核成绩由如下项目组成: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评分成绩(占10%)+笔试成绩(占40%,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各占一半)+面试成绩(占50%);满分为100分,60 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录取事项
(一)二级学院根据审核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提交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审批。我校将于12月上旬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经政审、调档等流程后,于2019年7月向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秋季入学。
(二)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与我校录取的参加公开招考的博士研究生一致。
(三)奖助政策、学费标准:与我校录取的参加公开招考的博士研究生一致。参见《广西医科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在职博士)招生简章》。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二)凡报考“申请-审核”制未进入复试、未被录取但已报名参加公开招考的申请人,仍可参加公开招考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已被“申请-审核”制拟录取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再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公开招生考试。
六、报考咨询及通讯地址
本方案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招生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卢佳佳,0771-5356491。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留4栋研究生院4楼409办公室,邮编:530021。